山西2009年高职中专补录工作10月25日至11月5日进行
各市招考中心(中招办),有关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专业学校:
经研究定于10月25日至11月5日进行山西省2009年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高职、中专”)补招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招考中心(中招办)派二人带“中考录取专用章”参加录取,10月25日报到。报到时向山西省报送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录取数据光盘(一式四份)。
二、各招生院校必须派本校招办主任以上负责人,带学校介绍信参加录取。
录取时间安排:师范院校(包括幼师、特师)、五年制(3+2)高职10月26日至29日录取;本省中专10月30日至11月3日录取;省外中专11月4日至5日录取。
招收注册入学学生的普通中专学校按照《关于办理2009年高职、中专录取审批手续的通知》(晋招考中字[2009]7号)文件要求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录取结束的招生院校可打印考生档案(省内招生院校领取打印程序自行打印)并办理盖章手续。考生档案加盖“中考录取专用章”有效。录取期间院校录取人员食宿自理。
三、录取地点:太航大酒店(太原市亲贤北街28号)。
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办理录取审批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二〇〇九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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