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出台
5月28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发布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对我省高考考试、阅卷、录取等各方面工作做出了详细安排。其中明确,今年我省高校招生继续执行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考试方案。考试实行“3+X”科目设置,“3”指语文、数学(分文、理科)、外语;“X”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其中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其余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为750分。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考试时间仍为6月7日—8日。
我省要求加强对试题(卷)的运送、发放、回收、保管以及评卷、核分等全过程的管理,所有试题(卷)保密室、分发场所以及答卷保管室、答卷扫描场所和评卷场所均要安装视频监控录像系统,视频监控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和实时监控录像。试题(卷)保管期间,保密室监控录像要6小时回放一次、试卷分发场所即时回放,杜绝任何责任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向省招考,中心报告。
省、市、县三级招生考试机构签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和考风考纪工作责任书》,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与考点、考点与考试工作人员签订《考试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继续实行省、市、县招生委员会三级巡视制度,组织派出巡视检查团深入考区巡视检查,协助当地做好考试工作。
据悉,高考全部科目试卷实行网上评阅办法。评卷工作期间,评卷场所应当做到无死角监控,关键岗位实行“一岗多控”。考生填报的院校和专业志愿时,考生志愿一经填报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招生部门按考生志愿投档后,考生无正当理由不得申请退档;高校也不得以考生放弃志愿为理由退档。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下年度报名参加高考,成绩将排在同一总分的最后,同时将写实性记入考生档案,并提供给高校。
我省今年高校招生录取分本科提前批、本科“专项生”批、本科第一批(分A、A1、B类)、本科第二批(分A、B、C类)、专科(高职)提前批和专科(高职)批共6个批次。本科第一批(A、A1、B类)、本科第二批(A、B、C类)、“专项生”批及专科(高职)批次文理科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其他批次及艺术、体育类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所有批次均不设服从院校调剂志愿。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