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06-26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晋教发〔2016〕1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等环节的工作,确保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以下简称免费医学定向生)工作的顺利实施,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免费医学定向生只招收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具有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成绩达二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于成绩公布后6月26日8:00至27日18:00时在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网上填报志愿。

  二、招生学校及专业

  2016年我省农村免费医学定向生招生计划为270人。其中,临床医学专业招生220人,中医学专业招生50人。招生高校为山西医科大学、山西中医学院和长治医学院等3所。具体招生计划请查看《山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

  三、资格审查

  各县(市、区)招委会要协调建立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共同参加的联合审核机制,充分利用公安户籍系统和高考报名系统信息,细化资格审核办法,确保考生户籍真实准确。

  网上填报免费医学定向生的考生,须填写《山西省2016年免费医学定向考生资格审查表》(可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在7月5日前如实填写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交报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逾期不予受理。在提交相关部门审查时,考生需提供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农村户籍”指户口类型为农村居民。农村区域划分标准可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确定考生农村户籍。

  凡未进行资格认定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免费医学定向生的招生录取。

  四、信息报送

  有关市对县级招办符合免费医学定向生资格进行汇总,于7月6日前通过山西省普通高考网上管理平台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五、录取办法

  农村免费医学定向生安排在我省本科提前二批本科院校录取后进行,其志愿设在本科提前批志愿栏内,并设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

  免费医学定向生实行单独划线,单列志愿,在提前批本科录取,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若生源不足,完不成招生计划时,重新征集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具体录取办法可查看院校招生章程。

  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高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

  免费医学定向生在学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

  六、加强宣传

  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要高度重视对考生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免费医学定向生招生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台、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解读。督促中学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解读,为考生解疑释惑,让考生和社会充分了解党和政府面向农村及贫困地区实施专项计划的重要意义,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踊跃报考。

  七、加强监督

  各地要严格执行免费医学定向生报考条件、资格审核程序和工作流程,完善监督机制,规范考生报名材料,确保考生招生信息、纸质档案与报名信息一致,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对在上述招生中出现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等信息骗取免费医学定向生报考资格的考生,要按照《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