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8-10-11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3月30日至31日进行。为做好报名工作,根据《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试行)》(陕试中考〔2008〕6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具有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籍的高二、高三年级在校学生,2019届以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及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二、科目设置及考试时间安排

  本次开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物理、化学、生物等7科,各科考试内容及形式将依据《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执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330

8301000

思想政治

10501220

14301600

16501750

通用技术

331

8301000

10501220

14301600

  普通高中在校生须在完成某科目必修模块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后,方可报考该科目。在此基础上,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自行选择参加考试的科目。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1日至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办法

  普通高中在校生在其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借读生在其借读学校报名。2019届以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及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县(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以下简称“县级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

  首次报名的考生,报名前须到县级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采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领取考籍号和登录密码。并在规定时间内,凭考籍号和登录密码,登录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http://sxsksglzx.jyt.shaanxi.gov.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进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页面,查验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选择本次考试的科目;非首次报名的考生,凭本人考籍号和自己设定的密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选择本次考试的科目。

  各级考试机构要按照《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考〔2011〕1号)要求,积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落实经费保障,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费用。

  (三)报名要求

  1.各地要切实做好报名宣传工作,报名开始前务必调试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设备,切实做好考生身份证信息的采集、上传,以及打印、发放考籍号和登录密码等工作。同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编排考籍号,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的考籍号前两位为19。

  2.学籍发生变动且已参加过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以下简称“市级考试机构”)应于报名前一周登录“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输入本市(区)转出考生的相关信息。同时,在正式报名开始前两天下载本市(区)转入考生相关信息交县级考试机构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应填写《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免考证明表》(学考表10),交由中学在报名前逐级报送县、市级考试机构,由市级考试机构统一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审核手续后,上报省考试管理中心考籍处处理。

  4.11月20日前,县级考试机构确认考生报考信息。报考信息和照片必须打印出校验单,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考生确认过程中指出的错误信息,县级考试机构要及时更正,确保准确。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间较早、且报名时相貌与身份证照片差异较大的考生,可向县级考试机构申请现场采集数码照片。申请时必须出具户籍管理部门、所在中学(社会人员由其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对本人身份的确认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县级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在报名现场采集该生数码照片。各县级考试机构在受理考生现场采集数码照片申请过程中,要严格审查,防止替考者借机蒙混过关。

  四、考场编排

  考点原则上设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确因困难需要在乡(镇)增设考点的,应报请市级考试机构批准。考点设在乡(镇)的,市级考试机构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考试质量。

  考试要尽可能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确有困难的,经市级考试机构批准并报省考试管理中心备案,可将考点设在具有电子监控、安装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的考点,考试监控信息必须保存半年,以备查验。

  考场编排工作要求如下:

  (一)11月30日前,县级考试机构确定考点,编排考场。为便于管理和确保考试安全,县级考试机构在安排考点时,原则上不要让考生跨考点参加考试。考场采用计算机随机编排,编排考场时,要切实做到同校或同班考生座位号不得连号。每个考场安排30名考生,不满30名考生的尾数考场单独设置,不得混设考场。

  (二)2019年3月1日前,各市级考试机构上报《试卷及答题卡使用数量统计表》(学考表3)和《报名情况统计表》(学考表4)。备用试卷和答题卡按每科每考点1袋统计。

  (三)2019年3月15日前,县级考试机构分考点、分科目、分考场打印《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场编排表》一式三份,市(区)、县(区)、考点各一份。

  (四)2019年3月22日前,县级考试机构打印下发《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通知单》。对首次报考或者新转入的考生,还要打印下发《准考证》。同时,打印《分考点、分科目、分考场考生照片信息表》,随试卷下发给各考点。

  (五)考生的条形码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印制,随试卷下发。

  五、强化管理,规范操作

  报名工作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环节之一。各级考试机构一定要强化管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时报考。同时,要加大培训力度,使考生和信息管理人员熟练掌握网上报名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各级信息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规范操作,杜绝各种工作差错的发生。对报名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沟通、及时处置,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