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为做好我院综合评价注册入试点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注册入学试点方案》通知精神(陕教生〔2014〕6号文件),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568)
二、学院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大河坎(南开发区)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招生专业及人数:
2014年我院综合评价注册入学试点招生计划总数为200名。
招生专业为:机械设计与制造(文理兼招),焊接技术及自动化(理工类),航空机电设备维修(理工类)。各专业录取人数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学生综合评价结果和各专业办学条件等因素决定。
六、体检要求: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新生入学后,学院将组织报到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
七、报考条件:
1、凡通过2014年陕西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的学生,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中最多只能有一科为D,其他各科成绩必须达到D以上,且物理、化学和生物各科实验操作成绩均为合格者。
2、参加了2014年普通高考,但是没有被任何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
3、在201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无违纪作弊行为者。
八、综合评价要素及权重:学院选拔新生按照“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的基本要素如下:
1、考生2014年的普通高考成绩,权重占10%;
2、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的综合结果,权重占20%;
3、考生所在中学对考生给出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权重占30%;
4、院校对考生面试的综合评价结果,权重占40%;
根据以上要素,学院将制定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的依据和标准、录取条件和规则、招生办法和程序,于考生报名之前在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依据以上要素加权平均分数之和对报名考生按由高向低顺序依次录取。
九、学费标准:综合评价注册入学的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按学年收取。
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颁发由教育部监制并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可登陆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查询。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916-2385535、2385536 传真:0916-5361076
网址:www.sxhkxy.com 邮箱:shzyzsb@163.com
地址:汉中市59号信箱招生办 邮编:723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