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注册入学试点方案》和《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规范招生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确保综合评价注册入学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章程。
一、基本信息
学院名称: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普通高职院校
学院代码:教育部代码:13946;在陕招生代码:8138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大道
邮政编码:712000
联系电话:029-33681888 33681999
传 真:029-33681199
学院网址:http://www.xianyangzhiyuan.cn
二、学院简介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国家公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组建于2004年,是咸阳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唯一普通高等学校,位于西咸新区核心地段,校园环境典雅瑰丽、师资力量雄厚、实训条件完备、生活设施齐全、馆藏图书丰富。现设有9个二级学院,开设39个高职专业,教职工960人,全日制在校生13000名。
学院是中央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院校、中央财政支持高职院校、陕西省人民政府民生十大工程职业教育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院校、陕西省文明校园、陕西省平安校园、省级园林式单位,2011—2013年度陕西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三、招生对象
1、参加201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且未被任何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
2.在201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各阶段工作中,无违纪作弊行为的考生。
3、身体健康,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园林技术(文理兼招)、畜牧兽医(文理兼招)、生物技术及应用(理工类)
招生计划:150名。
学院综合评价注册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数和专业情况,合理调整专业计划并予以录取。
园林技术、畜牧兽医专业均为省级重点专业,生物技术及应用是学院特色专业。这些专业师资力量雄厚,实训设施先进,就业前景广阔。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日至3日。
2.报名办法:拟申请我院2014年综合评价注册入学的考生,持本人2014年高考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县(区)招办提出报名申请,逾期不予补报。经县(区)招办负责审查合格的考生,填写《2014年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注册入学申请表》并于9月9日前交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逾期不予办理。
六、录取规则
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报名并审查合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
综合评价成绩评定办法:
高考语、数、外三门成绩之和×25%+学业水平考试成绩×30%+考生所在中学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10%+面试成绩×35%。(各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高者列前;分数相同时,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序;再次出现相同时,以A、B、C成绩排序,A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1、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赋分:
A级为95分,B级为80分,C级为70分,D级为0分。(八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赋分后取平均值)
2、考生所在中学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赋分:
学院成立由教授、专家组成的综合考评小组,依据考生所在中学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赋分。内容包括:公民素养、道德品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
3、面试赋分:
由学院综合考评小组对报名并审查合格的考生进行面试。内容包括: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知识储备、专业技能、特长展示等方面综合评定现场打分。
4、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按规定可在学院综合评价成绩基础上加分。
① 高中期间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的考生加2分;省级以上的加5分。(加分按最高级别奖励只加一次)
② 生物课程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A的考生加2分。
③ 具备艺术、体育特长的考生同名次时,优先录取。
七、录取及报到
9月15日至17日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9月18日省招办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com)上公示预录学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我院向已公示的考生发放预录通知书。
9月26日预录取新生持预录通知书到学院报名,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学院招生就业处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9月29日学院在省招办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八、毕业待遇
注册入学学生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录取的学生均属统招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完全相同,毕业时颁发国家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教育部网上统一电子注册,可网上查询),就业报到证以及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考核合格颁发的专业技能等级证书。
九、监督机制
学院严格按照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制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注册入学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学院也自觉接受教育厅、省招办和社会监督,执行“阳光录取”原则,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等要求,确保综合评价注册入学工作安全有序,公平公正。
十、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三年制高职学生的收费标准为:学费5500元/生·年,住宿费800—1000元/生·年。
本收费标准以陕西省物价厅和咸阳市物价局核定为准。
十一、附 则
1、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部门审核通过。
2、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