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5日
6月18日,记者从陕西省征兵办获悉,根据总参谋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加快培养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士官人才,陕西省2015年继续实施依托地方普通高校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
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可报名
6月18日,省征兵办负责人告诉记者,报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考生,必须是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昨天,省征兵办还公布了各地市征兵办举报、联系方式:
西安市征兵办029-84725015,
铜川市征兵办0919-2183072转584018,
宝鸡市征兵办0917-8956019,
咸阳市征兵办029-38998056,
渭南市征兵办0913-2970013,
榆林市征兵办0912-3489015,
延安市征兵办0911-2816018,
汉中市征兵办0916-2666015,
安康市征兵办0915-3649071,
商洛市征兵办0914-2989018。
省征兵办联系方式:029-84729536。
填报志愿6月28日结束
报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考生必须填报高考志愿,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专科志愿栏内,填报时间为6月25日12∶00至6月28日18∶00。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填报志愿。设三个院校梯度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录取到其他院校”的调剂表态栏。
填报志愿结束后,根据总参和教育部规定,首先确定体检对象。原则是第一志愿报考定向直招士官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高校招生计划数3倍划定范围;若有关高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非第一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省招办根据以上原则于6月29日前将参加体检的考生信息提供给省征兵办。体检时考生须准备4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体检工作应于7月3日前结束。
实习不合格 取消入伍资格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入伍实习合格、符合有关高校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取消入伍资格,返回原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由当地兵役机关办理服役手续
培养对象完成高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三学年的12月份参加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合格者由兵役机关办理直招士官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起算。培养对象被批准服现役后,其家庭在当地享受军属待遇。
特别提醒
这几类人员可优先录取
记者从省军区获悉,此次我省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录取安排在提前批次专科段进行,执行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招办从第一志愿上线且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向有关高校顺序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秀学生干部,以及省级政府表彰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等先进个人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