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定向培养直招士官6月25日开始报志愿
昨日,华商报记者从省招办获悉,报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考生必须是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秀学生干部以及省级政府表彰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等先进个人优先录取。
报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考生必须填报高考志愿,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专科志愿栏内,填报时间为6月25日12∶00至6月28日18∶00。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结束后,根据总参和教育部规定,首先确定体检对象。原则是第一志愿报考定向直招士官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高校招生计划数3倍划定范围;若有关高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非第一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省招办根据以上原则于6月29日前将参加体检的考生信息提供给省征兵办。体检时考生须准备4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体检工作应于7月3日前结束。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入伍实习合格、符合有关高校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取消入伍资格,返回原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又讯(记者杜娟)昨日,省招办公布我省公安司法类招生方案,明确规定在报考公安院校及专业的考生中,其中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的考生,必须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根据国家兵役制度规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均截止2015年8月31日)必须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公安院校及专业志愿填报在提前录取批次,本科志愿填报在“提前本科批次A段”栏内,专科志愿填报在“提前专科”栏内。填报时间为6月25日12∶00至6月28日18∶00。录取中如有院校生源不足,省招办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院校及专业缺额情况,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上网填报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