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启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工作

2016-08-18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稳步推进陕西高中课程改革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在西安、榆林、安康开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试点工作,各试点市可根据各自情况分别选择1至2个县(区)具体实施。试点时间自2016年9月1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结束。试点内容为《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中的信息技术科目上机操作测试和《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