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7月29日考生开始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根据录取工作安排,本市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院校填报志愿工作将于7月29日开始。高职(专科)共有164所院校在津安排招生计划7511个(市属院校招生计划为4962个,约占总计划的66%),其中艺术类计划425个,体育类计划256个,文史类计划2329个,理工类计划4501个。
7月29日至31日中午12时,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自愿到报名单位或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填报手续,逾期不再补报。根据我市有关规定,凡已被今年本市春季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含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不得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填报志愿工作结束后,市高招办将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高职(专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据此划定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文化成绩录取工作线,适时向社会公布。
高职招生院校录取分两个阶段进行,先进行艺术类、体育类院校和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录取院校的录取,后进行普通类高职(专科)录取院校的录取。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分为A、B两个阶段进行录取,先进行A阶段平行院校志愿的录取,再进行B阶段顺序院校志愿的录取。艺术类高职(专科)批A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设置9个平行院校志愿和1个院校服从调剂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有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B阶段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设置1个顺序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工作与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工作同时进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设置3个平行院校志愿和1个院校服从调剂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有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录取院校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设置2个顺序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有3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普通类高职(专科)录取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设置12个院校志愿和1个院校服从调剂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有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批次,各平行院校志愿之间是平行关系,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规则进行录取。录取时,招生院校在市高招办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和考试成绩(艺术类、体育类按综合分),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外地招生院校如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经招生院校同意,市高招办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招生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为帮助考生了解有关情况,本市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将以电话咨询或院校开放日活动等形式,为考生进行填报志愿咨询服务,具体事宜请考生直接与招生院校联系(高职(专科)院校开放日时间安排见附表)。
结合高职(专科)院校填报志愿工作,市高招办提示考生:
1.在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志愿时,考生要积极向招生院校咨询并认真参阅《普通高校在津招生章程汇编》、《普通高等院校在津招生计划》和《普通高校在津招生录取统计资料》,合理填报。
2.要结合自身及家庭实际,积极稳妥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办学各具特色,办学模式、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院校相比具有自身的特点,请考生把握机会,根据自身的特点,做出适合的选择。
3.报考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市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报考非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考试合格。
4.报考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的考生可以填报除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录取院校以外的其他普通类院校志愿,填报志愿时,须分别填写两张志愿表。
附:坐落本市的高职(专科)院校开放日时间安排表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