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职院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报名将于9月27日开始
根据《2021年天津市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津招委高发〔2021〕15号)的安排,我市将于9月27日至29日,进行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相关考试、招生等工作也将陆续开展。
1.报名条件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蓝印户口或居住证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在岗人员;具有本市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普通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上一年度参加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以及已报名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春季高考、三二分段考试等,并被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此次报考。
2.报名时间及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于9月27日9时至9月29日17时,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根据提示录入报名信息,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志愿院校,每所志愿院校可以填报2个符合身体条件要求的专业),逾期不再补报。考生须将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并保存好网上报名序号。
报名前,考生需认真阅读各招生院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简章》,了解各招生院校的专业招生要求,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
已履行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于10月9日前(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本人网上报名序号、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等原件,到所报考的高职院校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提供网上报名序号,交验相关证件,进行电子摄像,未进行电子摄像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对本人填报和确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确认信息完成后,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考生证”。
报名结束后,市高招办将会同市公安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对已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3.考试时间和方式
各招生院校考试时间安排在10月18日至10月25日,具体时间由各院校自主确定,通过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并通知报考考生。
考生须按照报考院校的要求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工作,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自行打印的“考生证”参加考试。
考试组织以高职院校单独考试为主,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具体考试办法按照《2021年天津市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津招委高发〔2021〕15号)执行。考试全程实施录音录像,确保公平公正、安全规范。
4.录取原则和办法
10月底,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各招生院校在市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依法自主确定报考资格和入学标准,并负责对已报名并参加考试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市高招办负责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