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等学校春季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开始

2009-02-20 来源:招考无忧
    2009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春季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全市共有27 所高校在春季进行招生,安排招生计划6180个,其中本科计划12个。

    春季高考的考生报名资格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生、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者;有本市中职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报名工作将通过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进行,考生可在2月21日至25日登陆招考资讯网站(www.zhankao.net),按照网页的提示,即可完成网上报名。凡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于2月26日至28日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中职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到学籍所在学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由中职学校到所属区县招办集体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中职学校往届毕业生必须到户口所在区县招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考生办理信息确认手续时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和享受照顾政策资格的证件及复印件,并提供网上报名序号,进行电子摄像,交纳报名考试费。凡拟报考外语类院校或专业的考生,还须同时办理英语听说测试报考手续。

    春季高考的报考类别分为艺术类或普通类两种,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报考类别。凡选择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如报考普通类自主招生试点专业也需进行专业考试。其他普通类招生是否进行专业考试由招生院校自行决定,专业考试的科目设置、考试时间及相关要求由招生院校确定。

    考试时间为4月11日、12日两天。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学、计算机基础,各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实行主客观题分卷考试。

    市高招办提醒广大考生注意:

    1、凡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必须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否则,其网上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也可在报名信息确认时间内直接到指定的报名点现场履行报名手续。

    2、符合免试保送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确认期履行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不得异地报考。即应届中职学校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进行;中职学校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区县招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

    4、报名工作中,若发现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手段取得春季高考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春季高考资格;已被录取的,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

    5、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市高招办已在招考咨讯网(www.zhaokao.net)公布了各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考生也可直接向相关院校咨询春季招生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