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高考报名时间:11月12日至11月20日

2012-11-12 来源:高考网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2日至11月20日;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户籍动迁人员进津手续须于2012年11月20日前办理完毕)。

  2.报名科类:报考者按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六个科类履行报名手续。

  3.报名地点:应届毕业生在其学籍所在中学报名,接收报名的中学到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招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往届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在其户口所在区县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

  在我市定居且符合报名条件前三项的外国侨民,持市公安局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到南开区招办报名。

  4.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必须持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须为二代身份证)报名。往届毕业生要持高中毕业证书,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借读的报考者须持所在中学出具的学历证明,同等学力报考者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

  5.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报名费每生30元,考试费每生75元,外语听力测试费每生8元)。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退报名考务费。

  6.被推荐的免试保送生须办理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