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市春季高考4月13、14日举行

2013-04-12 来源:高考网

  2013年天津市春季高考、高职升本科招生文化考试将于4月13日、14日进行。届时,15000余名考生分别在全市20个考区、30个考点、521个考场应考。

  春季高考和高职升本科考试是我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的顺利实施。全市进一步加大考试的管理力度,加大对应考考生的培训教育力度,加大对监考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在考试过程中,强化考场的监督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各考区加强考点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各考点将配备现代化反作弊工具,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将派出移动监测车,协同公安部门一起,在考点周边进行巡查,重点治理和惩处使用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团伙作弊和冒名顶替实施舞弊的行为。对在考试过程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其作弊信息将记入考生个人电子档案,跟随考生一生,供高校或用人单位查询。对违规参加考试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对其中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在考试中参与或组织群体性作弊、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的,由其所在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处分

  市高招办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一是考生在考前要认真阅读考试规则,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两证一码”(本人居民身份证、考生证、考试用条形码);二是除日语科外,其他科目考试均实行网上评卷,考生要将试题答案涂写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客观题的答案须使用统一配发的2B铅笔填涂答案,主观题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在试卷上或答题卡规定以外的区域作答无效。考生须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参加考试。三是考生应提前熟悉自己参加考试的考点,计算好赴考路途所需的时间,不要迟到。按照考试规定,每场开考后15分钟禁止迟到考生入场,考生交卷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四是禁止携带《考试规则》规定以外的物品(特别是手机、无线耳机、计算器等)进入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五是考生要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积极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