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春季高考报名时间:2015年1月10日至14日
1.报名工作由区县招办负责组织,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现场报名信息确认点(以下简称“报名点”)由区县招办确定。
2.报考科类:考生按普通类或艺术类报考。凡报考艺术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时须按艺术类报考。
3.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2015年1月10日至14日登陆招考咨讯网站(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网页的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4.报名确认: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2015年1月15-16日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及复印件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中职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由中职学校到所属区县招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交验全部考生学籍底册,以及初审考生各类资格证明或复印件。
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往届毕业生须在户口所在区县招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5.考生在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时,须提供网上报名序号,交验相关资格证明,交纳报名考试费,进行电子摄像等。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负责。
6.根据规定,凡有意向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听说测试。参加测试的考生须在报名信息确认时办理英语听说测试报考手续,交纳考试费。
7.符合免试保送条件的考生,须填写《2015年天津市春季招生免试保送生资格审批表》,经市教委有关部门审查,并经招生学校同意后,在报名确认期间办理相关录取手续,逾期不予补办。
8.各区县招办要确保考生报名信息的准确,按规定时间将本区县考生报名信息、考生摄像信息、免试保送生的相关材料、考点分布情况表、考点主考名单等报市高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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