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高职自主招生、春季高考招生录取结束
日前,2015年我市高职自主招生、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已经顺利结束。各招生院校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及本校招生章程,依据考生成绩和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确保了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高职自主招生和春季高考作为我市普通高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重要举措。通过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使得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考相对分开,增加了考生的升学机会、减轻了部分考生的学业负担,为选拔适合高职院校培养需要的高中和中职毕业生创造了条件。
今年,市高招办进一步完善了高职自主招生和春季高考的志愿设置,增加填报志愿的院校所数和专业个数,提高了考生的选择机会,降低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从总体情况看,考生志愿填报比较均衡,各招生院校较好的完成了招生计划。
另悉,2015年我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已全部结束。各招生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以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为我市优秀高职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继续深造创造机会。
5月12日下午2点以后,考生可通过到报名单位或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查询录取结果。5月中旬开始,各招生院校将陆续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市高招办提醒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要按照录取学校的规定,按时到校报到注册。有关录取和报到事宜,考生可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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