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报名开始
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2016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春季招生考试报名安排在2016年1月10日至15日进行,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相关手续,逾期不再补报。
春季高考考生报名条件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上简称“中职学校”)毕业生、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者;有本市中职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10日至13日,考生登陆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按照网页提示,在网上录入报名信息。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于1月14日、15日到规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中职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其学籍所在学校进行报名确认;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到其户口所在区县招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考生报名确认时,需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和相关照顾证明材料及复印件。按规定进行电子摄像,交纳报名考试费。凡拟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还需同时办理英语听说测试报考手续。
春季高考的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和艺术类,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类别。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其中美术类专业实行全市联考。
春季高考的考试时间为2016年3月26日。考试科目为语文、英语、数学、计算机基础,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今年部分高职院校积极探索适合本校培养的选拔方式,侧重考生技能的考查。考生如果报考艺术类专业、学前教育类专业、护理类专业等,需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或专业能力测试,因此,考生在参加春季高考报名时,要注意阅读报考学校的招生章程,了解相关专业招生考试要求。
市高招办提醒广大考生注意:
1、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还需到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否则,网上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也可在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现场履行报名手续。
2、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应届中职学校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办理;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须在户口所在区县招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
3、春季高考的考试内容以市高招办组编的《天津市高等学校春季招生统一考试大纲》(2013年7月修订版)为依据。考生可以访问招考资讯网查询。
4、为方便广大考生了解天津市高校春季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市高招办已在招考资讯网开辟了春季招生考试专栏,公布了春季高考的有关规定和招生院校的章程,考生也可直接向相关院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