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高考本科二批录取工作结束 25日起征询志愿填报开始
从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2016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二批(含A阶段和B阶段院校)录取工作基本结束。参加本科二批录取的376所招生院校,共录取新生18100余人。
从考生报考情况分析,本科二批A阶段考生填报志愿较为均衡,院校一志愿充足率为98%,津、京、冀等地区的招生院校和医学类、财经类、电气类等专业分数较高;本科二批B阶段考生填报志愿不均衡,院校一志愿率在50%左右,津、京、冀等沿海地区和交通便捷地区的招生院校报考比较集中。经过市高招办努力争取,招生院校同意,100余所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的外地院校,降分录取了1000余名本科二批工作分数线上的考生。同时,在录取过程中,经招生院校同意,市高招办征询了200余名“专业死档”考生,最大限度为考生争取了升学机会。
7月24日下午14时起,考生可以通过到报名所在单位和区县招办查询、登录招生院校网站、登录招考资讯网、利用手机短信(“考务通”用户)和拨打168声讯台等方式查询本科二批招生院校的录取结果。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陆续寄发。
根据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科二批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市高招办将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和招生计划数,面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征询志愿。本科二批(含A阶段、B阶段)尚有94所院校376个计划需通过征询志愿进行录取。其中本科二批A阶段院校文史类尚有15所招生院校,剩余计划30个,理工类尚有53所招生院校,剩余计划178个;本科二批B阶段院校文史类尚有14所招生院校,剩余计划45个,理工类尚有23所招生院校,剩余计划123个。为便于高校选拔人才,市高招办按生源人数略多于剩余招生计划的原则,确定参加本科二批征询志愿的填报资格分数范围为:文史类460分、理工类419分。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自愿于7月26日中午12时前,携带考生证、身份证和考试成绩通知单到区县招办或报名单位办理本科二批征询志愿的填报手续。
按照规定,本科二批征询志愿分别在A阶段院校、B阶段院校各设置6所平行院校志愿和1个院校服从调剂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市高招办提示符合征询志愿分数要求的考生注意:
1.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本科二批征询志愿的填报手续,逾期不再补报。征询志愿录取顺序依次为A阶段院校志愿,A阶段院校服从调剂志愿,B阶段院校志愿,B阶段院校服从调剂志愿。
2.考生填报本科二批院校征询志愿时,须根据招生院校要求,并参阅《2016年普通高等院校在津招生章程汇编》、《2016年普通高等院校在津招生计划》和招生院校网站公布的单科成绩要求等相关信息进行选择。
3.请考生珍惜今年普通高校本科二批最后一次填报机会,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填报征询志愿,尽量填满院校志愿,尽量选择院校和专业服从调剂,增加录取机会。
4.在征询志愿录取时,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填报的征询志愿和高考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另悉,为增加考生录取机会,本科一批(含A类、B类)院校尚有9所68个计划需经再次征询进行录取。其中本科一批A类院校文史类尚有2所招生院校,剩余计划3个,理工类尚有4所招生院校,剩余计划14个;本科一批B类院校文史类尚有2所招生院校,剩余计划22个,理工类尚有3所招生院校,剩余计划29个。凡未被录取且高考成绩文史类在532分及以上的考生、理工类在512分及以上的考生(经黑龙江大学同意,征询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可填报该校,录取时,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可自愿于7月26日中午12时前,携带考生证、身份证和考试成绩通知单到区县招办或报名单位办理本科一批二次征询志愿的填报手续,逾期不再补报。
7月28日18时起,考生可以查询本科一批二次征询、本科二批征询志愿的录取结果。凡未被征询院校志愿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本科三批院校和高职院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
附:本科一批二次征询、本科二批征询志愿院校余缺计划表
2016年本科一批A类第二次征询余缺计划(理工)(4所-余缺14).pdf
2016年本科一批A类第二次征询余缺计划(文史)(2所-余缺3).pdf
2016年本科一批B类第二次征询余缺计划(理工)(3所-余缺29).pdf
2016年本科一批B类第二次征询余缺计划(文史)(2所-余缺22).pdf
2016年本科二批A阶段余缺计划(理工)(53所-余缺178).pdf
2016年本科二批A阶段余缺计划(文史)(15所-余缺3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