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韩山师范学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19-01-30 韩山师范学院

  韩山师范学院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和办学特色鲜明的广东省属本科师范院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试点高校之一,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潮州市。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体育运动的开展,促进素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我校2019年继续面向广东、山西、内蒙古、广西、福建、江西、山东、湖南、海南、贵州、河南等十一个省(区)招收高水平运动队。

  一、招生项目

  (一)足球(11人制)

  (二)田径

  二、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18﹞13号文件规定: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模不得超过试点高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即40名。具体项目计划分配如下:

 

招生计划数

招生项目

A

(单考单招)

B

(二本线65%

C

(二本线)

总数

足球(男子11人制)

0-3

0-3

0-5

0-11

足球(女子11人制)

0-4

0-6

0-1

0-11

田径

0-1

0-3

0-14

0-18

总计

0-8

0-12

0-20

0-40

  备注:

  1.计划总数以教育部最后批复确认为准。

  2.坚持宁缺勿滥,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计划总数不变的原则下,根据生源及测试情况和运动队建设需要可调整各项目招生人数。

  3、田径招生项目不限,男女不限。

  4、学校高水平运动队不招收注册运动员,注册运动员身份认定以全国运动员注册信息平台为准。

  三、就读专业

  根据考生的志愿和教育部(或各省区招生办)的相关规定合理安排就读专业。

  四、报名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9年高考报考要求,身体健康并符合运动训练比赛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近三年的比赛成绩有效时间2016年9月1日—2019年3月1日)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六名或者获得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参加高水平运动队考试的考生应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符合教育部与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

  (三)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四)广东省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求: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其他省如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有相应要求,则按当地省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小项)应与学校招生的运动项目(小项)一致。

  五、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注册并登录,按网上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下载打印申请表,经学校审核盖章、个人签名后扫描上传,确认报考志愿。

  报名时间:2019年2月20日—3月2日

  (二)邮寄纸质材料

  网上报名后须把以下材料于2019年3月2日前邮寄(只限邮政EMS快递)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韩山师范学院东区信息科技大楼310-1室招生办公室,收件人:招生办,联系电话:0768-2525449,务必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考生须确保材料真实,如材料虚假或不全,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报名材料如下:

  1、《韩山师范学院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表》(网上报名提交后打印,所在学校(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请务必留有效手机号码)。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有效期内)。

  3、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4、高考准考证复印件或高考报名表复印件。

  5、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截屏打印的运动员资料。

  6、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证明。

  足球项目、田径接力项目主力运动员资格认定证明由考生所在中学出具并加盖学校公章(含秩序册)。

  7、近三年参加省级(含)以上比赛获奖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

  8、已获得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的复印件(提供一次比赛的相关材料即可;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的复印件必须为同一比赛,且三者缺一即视为报名无效;请将本人名字标出并将本页折角)。

  9、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书者)需提交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以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报名者,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10、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广东省生源和其他省如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有相应要求的生源需要提供)。

  六、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韩山师范学院将组织专家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结合韩山师范学院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9年3月8日前在韩山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公布。

  (二)现场报名

  报到时我校将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确认合格后方可参加测试。

  1、时间:2019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过时恕不接待。

  2、地点:韩山师范学院体育学院会议室(游泳馆一楼)。

  3、审核资格复核通过者,现场缴交考试费人民币200元。

  4、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否则不得参加测试:

  (1)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及近15天内心电图原件。

  (2)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的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原件。

  (3)交验报名材料原件(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户口簿、高考准考证或高考报名表、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近三年比赛获奖证书或成绩证明、与获奖证书对应的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学历证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

  (4)现场签署的韩山师范学院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项测试自愿参测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家长和教练如果不能陪同考生参加考试,应预先在家中签署免责声明,考生必须在现场签署,否则不允许报到)。

  (5)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6)现场确认合格后将发放准考证等相关资料。

  现场确认时我校将组织召开考生、家长(教练)见面会,就招生情况、专项测试安排及测试安全要求进行说明。

  (三)体育专项测试及要求

  1、专项测试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见附件足球、田径)

  2、测试时间:2019年3月31日(星期日)上午8:00—12:00。

  3、测试地点:韩山师范学院东苑田径场(足球场)

  4、考生自备测试运动服装等用品。

  (四)文化考试

  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优秀,经我校确认达到一级运动员水平者,可申请参加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课统考,相关考生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上进行考试报名。(填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

  注:我校提交的单考单招公示名单最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通过为准,未获得教育部审核通过的考生,则须按非单考单招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七、公示与录取原则

  (一)我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确定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名单将在韩山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网站公示。

  (二)专项测试合格考生,我校负责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教育部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对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通过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A类: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考生,可以申请参加《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课统考,相关考生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上进行考试报名(填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报生源省招办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后,予以录取,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高水平运动队计划数的20%。

  B类: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具有培养前途,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该部分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30%。

  本科第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认定,如有分二A、二B或本二、本三的,则按二A(本二)线执行;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取消录取批次的省份,则按第一段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如当地省级招生办有划定高水平运动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则按该线执行。

  C类: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区、市)本科第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所在省(区、市)有关体育专项测试的规定方可录取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运动员。

  (四)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考生号,若因报名问题影响考试与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我校将与拟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运动员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和责任。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学生无故不参加运动队正常训练视为旷课,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拟录取考生须通过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和教育部资格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公示,最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

  八、奖励办法

  被我校录取的一级(含)以上且认定为特别优秀的高水平运动队运动员,可奖励四年学费。被认定为一级(含)以上的高水平运动队,我校将根据实际建队需要在入学报到并取得正式注册学籍后给予5000-10000元的奖励。

  九、监督与管理

  1、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选拔工作在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由招生办公室和体育学院负责实施。

  2、被录取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有弄虚作假或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将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取消录取资格。

  十、其他说明

  1、本简章由韩山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简章如与教育部当年关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3、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0768—2525449体育学院陆老师13531502802,18933065951

  附件: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标准-足球.docx 点击查看

  附件: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标准-田径.docx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