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苏州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古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1计划”首批认定高校、国防科技工业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其主要前身为创办于1900年的东吴大学。学校现有天赐庄校区、独墅湖校区、阳澄湖校区三大校区。学校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二大学科门类,29个博士后流动站,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4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2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34个本科专业。现各类在校生五万余人,其中研究生15000余人,本科生26259人,留学生1418人。教职工5252人,其中两院院士6人、外籍院士1人、“千人计划”入选者11人、“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4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7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8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29人,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2459人。
苏州大学体育学院的前身是1924年创办的东吴大学体育专修科。现有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体育教育、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5个本科专业;拥有体育学博士后流动站和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机能评定与体能训练重点实验室、江苏省体育产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以及若干国家、省级和校级精品课程等优质教学资源。目前学院有教职员工145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58人,博士生导师8人,硕士生导师43人,国际级裁判3名,国家级裁判10名,另有柔性引进兼职与客座教授10余名;全日制在校本科生685名,硕士研究生221名,博士研究生35名,在职攻读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学员200多名。经过9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院在体育教育与运动训练、全民健身与体育产业、体育文化研究等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国家和社会输送了一大批高素质的体育专业人才,为我国体育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苏州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面向全国实行单独招生,考生参加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并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体育专项考试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一、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从事体育专项运动和民族传统体育的训练、教学、科研、竞赛组织管理,以及健身指导、武术表演等工作的专门人才。
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按照国家规定颁发苏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委员会颁发苏州大学学位证书。
二、招生项目、计划、范围
1、招生项目
(1)运动训练:田径(不含撑杆跳高、全能项目)、男子足球、篮球、排球(不含自由人)、乒乓球、羽毛球、网球、体操、技巧、现代五项、游泳、跆拳道。
(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武术套路。
2、招生计划
运动训练专业50名、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20名。
其中,足球项目一般队员与守门员录取人数比例在考前公布;其他各招生项目实际录取人数视报名、考试情况确定。
3、招生志愿
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武术套路项目仅招收第一志愿考生。
4、招生范围
跆拳道项目面向江苏省招生,其他项目面向全国招生。
三、报名条件
1、符合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
2、游泳项目需具备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其他项目需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
报名考生运动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和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运动技术等级证书截止审批日期为2017年2月28日。
3、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
四、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2017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考生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体育单独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中进行报名。报名时根据院校体育专项考试时间选择不超过两所学校,并确定好志愿顺序。报名以考生确认数据为准,逾期或未提交数据将不予以确认。考生报名确认后志愿不能调整。
2、报名缴费
3月15日12:00前,考生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报名系统确认提交报名数据并在线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考生将不予以确认。
3、资格审核
我校将及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在报名前需确认报考项目及运动技术等级是否符合我校要求,项目之间不得跨项。我校资格初审时不审核考生是否参加生源地高考报名及体检信息,若因考生未参加生源地高考报名或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而导致无法录取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4、材料邮寄
考生请将相关材料于3月16日前(以寄出日邮戳为准)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送至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体育单招”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具体书面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
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②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
③生源所在省2017年高考报名凭证复印件;
④《苏州大学2017年体育单招考试考生体格检查表》原件(附件1),考生按本表所列项目(肝功能必检)到县级以上医院(具有高考体检资质医院)进行体检。
5、补报名
因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等原因(含2009年7月1日前的证书)无法在系统上正常报名的考生,需填写报名申请表(附件2),并在3月15日12:00前交给所报名第一志愿院校招生办公室,申请表经体育总局审核无误后,于3月25日前补报名。
6、其它
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的相关信息及帮助文档,根据网站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等操作。
五、考试安排
1、文化考试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各科试卷满分为150分,总分600分。
考试时间:
时间 上午9:00-10:30 下午14:00-15:30
4月22日 语文 数学
4月23日 政治 英语
文化考试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均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考生于4月15-22日登录“体育单独招生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参加文化考试,5月15日12:00后可登录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
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通知,以免错过文化考试。
2、体育专项考试
跆拳道项目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他项目专项考试安排如下:
(1)考生报到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我校报到,领取专项考试准考证、考生指南。
时间:2017年4月7日8:30-12:00
地点: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1楼104教室)
(2)体育专项考试
时间:2017年4月8-9日
体育考试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具体考试地点及安排详见体育考试准考证及考生指南。
六、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17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16﹞179号)精神,优秀运动员可申请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
具体申请办法见《苏州大学2017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招生简章》,请符合条件的优秀运动员按照简章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七、录取政策
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生源情况及考生具体考试情况划定。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专项测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田径项目不得低于70分,游泳项目不得低于90分,其他项目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实际考试情况另行确定。
在文化成绩、专项测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计算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结合学校和考生实际情况,确定分项目招生计划,项目间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上线考生依据填报志愿梯次顺序,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拟录取考生信息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若已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
八、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1、学校认真做好此项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监察处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同时接受申诉,联系电话:0512-67507343,邮箱:sdjjs@suda.edu.cn。
2、考生及所在学校、单位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
3、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学校、单位、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社会其他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处罚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suda.edu.cn邮箱:zsb@suda.edu.cn
招生办咨询电话:0512-67507948、67507949、67507943
传真:0512-67507942微信订阅号:“苏大本科招生”(sudazsb)
招生办地址: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17楼),邮编:215021
十、其他
1、本简章内容若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2、学费、住宿费按江苏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实行学分制,预交学费5300元/年。
3、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相关招生工作,请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考生须对自身的考试安全负责,必要时请自行购买考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本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