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考院函〔2018〕18号
各地级及以上市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我省高校运动训练等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的通知》(粤招办普[2017]73号)和《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7〕13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和审核工作
一是考生须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报名系统报名及填报志愿。二是招生院校要加强报考资格审核。经审核发现弄虚作假的考生,即取消当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三是做好补报名工作。因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等原因(含2009年7月1日前的证书)无法正常报名的考生,需填写报名申请表(见附件),并在3月15日12:00前交给所报考第一志愿院校招生办公室。院校收到无法正常报名考生的申请表后必须在报名截止后一个工作日内及时传真发送至体育总局科教司(传真010-67134017),逾期不予受理。体育总局科教司审核处理异常考生申请,经确认后,将于3月21日前进行补报名。
二、有关考试工作安排
根据《通知》有关精神,我省2018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由我院统一安排在华南理工大学举行,考试时间为4月21日-22日。考生应于4月15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网站及APP中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参加文化考试,5月14日12∶00后可登录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考试期间,请有关招生院校派出工作人员到华南理工大学考点协助组织考试。体育专项考试于2018年4月1日至5月10日进行,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网站公布。
三、考风考纪工作
各招生院校及考点要严格按照体育总局、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考风考纪的工作要求,严密管理措施、严格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缜密排查并清除影响招生公平公正的隐患,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一是确保各项考风考纪措施落实到位。各招生院校应做好考生的纪律教育,通过招生网站刊登报考须知、纪律教育公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案例教育等内容教育考生以诚实守信的态度参加考试。二是依法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对于考生在报名、考试中的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体育专项考试违纪的考生由组考院校作出成绩处理并上报我院;文化考试违规的考生由我院根据考生的违纪事实作出违规处理决定,并将相关处理决定上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作出成绩处理,任何一项文化考试中有违纪记录的考生将不得参加今年的体育单招录取。招生院校及其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录取工作
各招生院校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遵守录取纪律,确保录取工作科学规范、严密有序,录取结果公平公正。各招生院校要成立录取领导小组,根据当年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培养目标等,合理确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分数线。同时,招生院校须于5月25日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配合我省招生办于5月31日前完成办理录取手续。
五、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各招生院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简章)、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考生资格及录取结果公示内容应该包括:姓名、性别、运动项目及运动员等级、文化成绩、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加分分值、录取结果等。有关信息可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招生院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二是畅通申诉渠道。各招生院校要及时公布考生咨询和申诉的联系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及时受理考生来电、来信和来访,切实维护考生正当权益。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要及时对外公布。
请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及时通知辖区内各中学和考生,按各招生院校的要求做好报名和考试工作。
附件:报名申请表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