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计分办法的通知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各有关高校:
为使我区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更趋公平、规范,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从2015年起,决定对我区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计分办法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区普通体育专业考试仍实行全区统一考试,分为素质测试和专项测试两部分,相关项目的测试办法、评分标准等不变,仍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但从2015年起,专项测试成绩不再计入体育专业考试总分。
二、体育专业考试总分为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和800米跑四项素质测试成绩之和,满分100分。以上四项素质测试各项目的得分为:相应项目查分表(指现行国家体育专业考试得分对应表)对应得分*5/3。
三、体育专业考试的专项技术测试项目仍为:200米、400米、1500米、110米栏(男)、100米栏(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铁饼、标枪、体操、足球(男)、篮球、排球、武术,每位考生任选其中一项作为测试专项。
测试结束后,划定体育专业考试专项测试合格线,作为体育专业录取的资格线之一。
四、今后,我区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逐步向取消专项测试过渡。
五、针对以上变化,各地、各有关高校要加强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确保各中学和拟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应知尽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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