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的公告

2016-03-18

  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定于3月19—21日在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举行。为做好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报考卡,在3月18日前到高考报名所在的市县招生办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试组织安排

  (一)考试项目安排:

  体育专业考试包括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考试两个部分。每天上午进行身体素质考试,下午进行专项考试。

  (二)考试批次安排:

  请考生按准考证上标注的时间和批次参加考试。

  第一批考试时间为3月19日。安排海口、文昌、琼海、保亭、琼中、定安、白沙等7个市县的考生(不含报考男子110米栏、女子100米栏、铅球、跳高、铁饼、标枪及乒乓球专项的考生)和所有市县区报跳远及三级跳远专项的考生,以及澄迈县报考体操专项的部分考生参加考试。

  第二批考试时间为3月20日。安排三亚、五指山、屯昌、澄迈(不含已安排在第一批的部分体操专项考生)、临高、陵水、乐东、东方等8个市县区的考生(不含报考铅球、跳高、跳远、三级跳远及乒乓球专项的考生),和所有市县区报考男子110米栏、女子100米栏、铁饼、标枪专项的考生参加考试。澄迈县报考体操专项的考生有部分安排至第一批。

  第三批考试时间为3月21日。安排洋浦、万宁、儋州和昌江等4个市县的考生(不含报考男子110米栏、女子100米栏、铁饼、标枪、跳远、三级跳远专项的考生),以及所有市县区报考铅球、跳高、乒乓球专项的考生参加考试。

  (三)每天考试的具体时间:

  上午7:30—12:00,下午2:30—6:00(其中足球专项下午2:00开考),考生必须按考试安排批次在上午和下午考试开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

  三、考生应考要求

  1、考生进入考场时须交验准考证和身份证,服从保卫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维护考场秩序,遵守考场纪律。

  2、考生应按准考证要求的批次、时间和顺序参加考试,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开考15分钟后仍不到场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生每完成一个项目后,必须依时到达下一个考试项目的场地等候应考,缺考者责任自负。

  3、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身份标志或所在学校标志的服装参加考试,违者不得进入考场。

  4、考生每项测试后,可以到公告栏查看成绩,如有异议,请于该项目结束后一个小时内向考务办提出申诉。

  5、考生应遵守考试规则,考生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考试时间。考试期间如存在违规行为,无论何时发现,均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今年的高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高校学籍。考生如有替考等作弊行为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将移送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6、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秩序要求,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自觉配合监考员做好考试安全工作。鼓励考生自愿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考生在考前和考试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的,应及时就医。

  四、其他事项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考试现场将全程录像。

  今年我省所有素质项目考试和田径专项的考试全部使用电子设备测距、计时,并对各项考试现场全过程进行录像,以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附件: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评分标准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