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甘教考院[2017]6号
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办公室、西北师范大学、天水师范学院、省外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6]193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凡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省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报名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6]39号)文件执行。考生须按规定办理高考报名手续,进行照片等信息采集工作,并领取《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艺术体育类专业准考证》。
(一)报名时间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的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报名等工作严格按照《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6]193号)的要求执行。
冬季项目报名时间:2017年1月1日至1月15日
其他项目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至3月15日
(二)报名程序
1.2016年12月25日12:00后,考生可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查询院校招生简章、各校招生项目和考试时间汇总情况。
2.考生依据院校招生简章,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招生系统进行报名及志愿填报,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线完成缴费,考生报名确认后志愿不能调整。
3.考生报名应根据招生学校考试时间,在不冲突的前提下,报名不超过两个学校,并排好报名院校的先后志愿顺序,录取将依据报名填报志愿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院校在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
4.冬季项目考生2017年1月22日8:00后可登录系统查询院校审核结果并打印报名表;其他项目考生2017年3月22日8:00后可登录系统查询院校审核结果并打印报名表。
(三)体育专项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各招生院校对考生体育专项报名资格审查负全责。招生院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加强考生资格审核,严防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
二、考试工作
(一)考试办法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
1.文化考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题印制试卷;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试卷接收和考试的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
2.体育专项考试由各招生院校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17版)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文化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
2.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和地点
冬季项目考试时间为2月16日至3月15日,其他项目考试时间为4月1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由招生院校自行安排。
考试地点在报考院校所在地,具体地点以报考院校考试通知为准。
(三)考试组织与管理
体育专项和文化考试须严格按照《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6]193号)和《2017年甘肃省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实施办法》(详见附件)的要求执行。
三、招生院校及专业
甘肃省招收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院校及专业:西北师范大学招收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天水师范学院招收运动训练专业。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
2.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在达到院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如院校需调整文化成绩与体育专项成绩比例,须报体育总局科教司和教育部学生司审批。
4.招生院校结合学校和考生实际情况,确定分项目招生计划,项目之间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上线考生依据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择优录取。
5.足球、手球、水球项目非守门员与守门员,排球项目非自由人与自由人,院校根据考生实际情况按比例进行招生,具体比例考前提前公示。
(二)录取程序
1.招生院校必须于6月10日前完成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相关招生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的数据上传至体育单招考试系统。省教育考试院于6月15日-6月30日完成体育单招考生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2.办理录取手续后,招生院校必须将《2017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新生名册》、招生计划、招生简章等有关材料按时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核查备案。
3.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已被招生院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这类考生不得再填报普通高考志愿参加录取,如因考生填报志愿,造成重复录取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信息公开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招生院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公示考生资格、体育专项考试项目和成绩、录取程序和录取结果。有关信息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招生院校及我院网站公示,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ganseea.cn。
六、招生计划
各招生院校要根据教育部和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计划,并列入国家核定的本校当年总招生计划。有关院校必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我省提交相应类别的计划,录取期间我省将严格按招生计划数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七、相关要求
请各市(州)招办尽快将文件转发所辖县(区)招办和有关中学,并做好宣传和解读工作,确保我省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附件: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