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普通高考体育类专业考试15、16日进行

2017-04-14

  2017年天津市普通高考体育类专业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在天津体育学院进行。

  体育类专业考试包括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考试两部分。上午进行身体素质考试,下午进行专项技术考试。专业考试成绩中,身体素质成绩占70%,专项技术成绩占30%。

  身体素质考试包括 100米、原地推铅球、立定跳远3个项目,为考生必考项目。专项技术考试包括田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铁饼、标枪、铅球)、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网球、武术、跆拳道、游泳、健美操20个项目,考生按照自己所报专项参加考试。

  为保证考试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考点将严格考试工作人员选聘,加强业务培训,严肃工作纪律,狠抓考试规范管理,严密工作程序,严格审核考生身份,严格实行封闭管理。考试中配足配齐测距仪、电子计时等高科技设备,全程实行录像,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检查,确保考试程序规范、成绩真实准确。

  为帮助考生做好考前准备、顺利应考,市高招办提醒考生:

  一、考试前应注意调整训练节奏,以恢复性、适应性为主,不宜进行高强度训练,避免意外受伤。要注意科学饮食,保证充足睡眠,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要准备好考试用服装和运动鞋,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增减衣物。考生还需提前了解到达考点的乘车路线,考试当日上午7点30分持考生证、身份证在天津体育学院田径馆报到检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检录的考生视为放弃,不再安排补考。

  二、考试时考生要注意进行自我安全防护,避免造成运动伤害。要认真听取考官宣布的考试规则和要求,避免因违反规则而影响考试成绩。各专项考试开始的时间不同,请考生在进行身体素质考试后,注意引导员宣布的专项考试时间。

  三、考生要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积极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对于考试作弊和替考考生,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诚信档案。

  四、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体育专项考试前,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和抽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