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2014年起执行新办法
3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了解到,近日教育部下发通知明确要求,自2014年起,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将执行新办法,报名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的考生执行原有政策不变。
2010年11月,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 、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下发《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2014年高校招生招收保送生的办法进行了明确。
《通知》明确,自2014年起,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资格,经所报考高校测试后决定是否录取。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的学生,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学生,可按规定加分,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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