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5年高考照顾政策“瘦身”

2015-03-16

  新疆2015年开始执行的新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备受关注。和以往加分政策相比,今年多个加分项目被取消,而根据新的政策,除应享受加分的少数民族考生外,立功或因公牺牲、伤残的人民警察子女将享受加分政策。

  记者从自治区招生办了解到,根据今年起开始正式执行的高考录取新规,取消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等项目的加分照顾政策。

  在高考加分政策“瘦身”的同时,新疆为战斗在反恐维稳一线的立功人民警察子女出台了地方性加分政策。根据最新出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公安部授予的一级、二级英雄模范人民警察子女、伤残人民警察本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子女第一志愿填报区内高校的,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荣立一等功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新疆警察学院公安类专业时,则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