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高考本科零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本三提前批次未完成计划网上征集志愿填报说明

2015-07-31

  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未完成计划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工作于7月31日开始,现就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前,应先登录新疆招生网站,查询本人录取结果,已录取考生无须再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投档时,已录取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无效。民考汉考生填报汉语言计划征集志愿时,由于民考汉本科二批次录取正在进行中,因此民考汉考生填报的本次征集志愿将在民考汉本科二批次录取结束之后进行投档。

  2、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前,应首先登录新疆招生网站查询未完成计划。考生须认真阅读《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新疆招生计划专业目录》和各院校招生章程,详细了解各专业的报考条件。因考生本人了解学校信息不准确、不按网上填报志愿程序和要求操作或请他人代填、错过规定的网上填报志愿时间等原因,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遗漏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按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未完成计划的语种、批次、院校和专业等信息填报征集志愿。

  4、相关批次征集志愿投档时,以征集志愿信息为依据,按照“先统招,后定向”的顺序原则进行。相关院校面向艰苦企业和艰苦行业招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投档线,在该校统招计划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相应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执行投档录取。企业(部门)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均面向全区招生。报考艰苦企业和艰苦行业招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考生须认真参照该校的定向投档分数进行志愿填报,相关院校的投档分数请详见新疆招生网所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定向计划投档情况统计表。本科零批次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汉语言、蒙语言贫困地区专项、南疆单列及对口援疆扶贫计划本科一批次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汉语言、蒙语言贫困地区专项、南疆单列及对口援疆扶贫计划本科二批次可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民语言、民考汉贫困地区专项、南疆单列及对口援疆扶贫本科一、二批次计划可分别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双语班贫困地区专项及对口援疆扶贫计划本科一、二批次计划可填报5个院校志愿,其中二至五志愿为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本科一、二批次可分别填报6个院校志愿(含统招及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本科三批提前批次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本科一、二批次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实行平行投档录取模式。本次汉语言、民语言、蒙语言征集志愿将在8月2日至5日进行投档、录取。双语班、民考汉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将在8月5日至6日进行。

  填报网上征集志愿,不受分数限制。线上生源不足的高校(主要指艰苦专业或长线专业),经线上征集志愿后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由高校提出申请,经录取领导小组批准,以征集志愿为准,可适当降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5、考生被征集志愿所填报院校录取,即被视为考生本人正当权益得以维护,投档状态自动消除,不能进行第二次投档。

  6、本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31日8时至20时(北京时间),汉语言、民语言、蒙语言本科零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本三提前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3日8时至20时(北京时间),民考汉、双语班本科零批次,本科一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

  7、报考公安类普通高校及普通高校的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招生面试、体能测试及政审,公安院校除注明招收女生外,其他均招男生(相关院校的特殊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和院校招生章程)。

  8、从本次征集志愿开始,我区首次实施分段填报(修改)志愿改革。分段填报(修改)志愿是指:允许考生在录取期间从本科二批次征集志愿开始,可同时进行上一批次的征集志愿和下一批次的志愿填报(修改)。本次征集志愿,考生既可以填报已结束本科批次未完成计划的征集志愿,同时也可对前期填报的本科三批次志愿进行填报(修改)。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填报(修改)志愿。目前个别本科三批次院校增加在我区招生计划,具体信息见本次征集志愿未完成计划统计表中本科三批次计划。

  特别提醒:请考生认真阅读《征集志愿计划表》的备注,对照自身条件,慎重填报。

  未尽事宜,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新疆招生与考试》汉文第3期,维、哈文第2期——招生专业目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