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加分情况不实将取消录取资格
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5日向社会公布了2008年西藏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各类照顾加分考生名单。26日,该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示之日起7日内,考生和家长可以对名单进行监督,举报不实情况。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举报电话为0891-6323654,自治区教育厅监察室的举报电话是0891-6323304。
该负责人说,公开考生的加分信息,就是为了严把“加分关”,体现高考公平性。此次公示的照顾加分考生包括烈士子女、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农牧民子女、执行汉族录取分数线的少数民族在藏干部职工子女、较少数民族、教师子女或科技工作人员、医务工作者子女、全国各类竞赛获奖者、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等21类考生。
记者了解到,公示名单中不仅有考生个人的民族、学校、家庭住址和加分理由等信息,还包括了考生父母的姓名、工作单位和工作年限等内容。该负责人说,如果考生的情况不实,可以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主动到各地市招生办进行更正,并可以按更正的信息进行处理。但如果被举报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该负责人说,公开考生的加分信息,就是为了严把“加分关”,体现高考公平性。此次公示的照顾加分考生包括烈士子女、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农牧民子女、执行汉族录取分数线的少数民族在藏干部职工子女、较少数民族、教师子女或科技工作人员、医务工作者子女、全国各类竞赛获奖者、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等21类考生。
记者了解到,公示名单中不仅有考生个人的民族、学校、家庭住址和加分理由等信息,还包括了考生父母的姓名、工作单位和工作年限等内容。该负责人说,如果考生的情况不实,可以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主动到各地市招生办进行更正,并可以按更正的信息进行处理。但如果被举报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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