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021年音乐学科招生简章

2021-04-01

  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学校始建于1946年,1960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大学,1984年成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1995年首批通过国家教委“211工程”审批,2001年被列入“985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2004年被批准为中央直接管理的学校,2017年入选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一、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从事本专业的基本素质,且为艺术类考生。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参加生源所在省(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音乐类相关专业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

  二、招生范围

  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河北、山西、甘肃、四川共8个省(区)。

  三、招生专业(招考方向)、计划、学制及层次

  计划招生60人。具体项目如下:

序号

专业

项目

招考方向

招生计划

合计

1.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2

2

2.   

音乐表演

声乐

美声

14

20

3.   

民族

6

4.   

钢琴

钢琴

6

6

5.   

西洋管弦乐

小提琴

2

20

6.   

中提琴

2

7.   

大提琴

2

8.   

低音提琴

2

9.   

双簧管

1

10. 

单簧管

2

11. 

大管

2

12. 

长笛

2

13. 

小号

2

14. 

长号

2

15. 

大号

1

16. 

中国民族乐器

二胡

4

12

17. 

琵琶

3

18. 

古筝

3

19. 

唢呐

2

  考生只允许报一个招考方向,不允许兼报。

  在各省(区)招生的具体名额及招考方向详见各省(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如部分招考方向无人报考或无合格生源,学校将按所在省份规定进行志愿征集或调整招生计划。

  学制为四年,学历层次本科。

  音乐学科各专业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无选考科目要求。

  四、专业考试

  2021年我校音乐学科(含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专业全部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我校不再组织专业校考。

  五、文化课考试

  考生须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六、录取原则

  1、对不严格区分文科计划、理科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招,统一排队,优先录取院校一志愿考生。考生专业省统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考生所在省(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在投档考生中,根据分省计划及招考方向,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总分均相同时,使用学校预留计划予以录取。

  2、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录取办法执行。

  3、对部分严格区分文科计划和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只招收文科考生。

  七、学费标准

  每生每年学费11000元。

  八、复查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查、复测不合格者,将取消该生学籍。违规、违纪情节严重者,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九、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吉林大学音乐学科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学校监察处及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邮箱:jjcc@jlu.edu.cn。

  十、其他

  1、如本简章某些条款与教育部关于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均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2、新生入学后,学习期间所用乐器一律自备(钢琴除外)。

  3、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0431—85168305

  吉林大学艺术学院 0431—85159192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政编码:130012

  网 址: http://zsb.jl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