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业大学艺术类专业2022年招生简章

2022-01-12 来源:

  一、学校概况

  内蒙古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林为主,以草原畜牧业为重点办学特色,具有农、工、理、经、管、文、法、艺等8个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具备培养高职高专、学士、硕士及博士的完整高等教育体系。2001年成为国家西部大开发“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的大学,2012年成为国家林业局(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2013年进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院校行列。

  学校现设动物科学学院等23个院部(含职业技术学院),现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生35080人(校本部28561人)。现有研究生4583人(其中全日制3067人),博士研究生639人。现有留学生154人。学校总占地面积1.4万亩(包括科技园区),校园占地总面积3360亩(校本部2630亩)。校本部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0.92万平方米,标准田径场(馆)4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亿元。

  校本部现有专任教师1351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761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6.3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1195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8.45%,其中博士学位教师占52.11%。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1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资助2人,中组部“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1人,国家、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1人,国家、自治区优秀留学回国人员15人,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3人,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18人,获国家“青年女科学家奖”1人,自治区“333人才工程”首席专家3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8人,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91人、草原英才团队36个,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10人。获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2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28人、自治区级教坛新秀18人。入选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3人、委员9人。获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在线教育“智慧教学之星”荣誉称号教师9人。

  二、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学制(年)

培养层次

招生计划所列科类

招生学院

设计学类(含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等专业)

本科

美术类

材料科学与艺术设计学院

环境设计

本科

美工设计类

职业技术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美工设计类

职业技术学院

产品设计

本科

美工设计类

职业技术学院

工艺美术

本科

美术类

职业技术学院

环境艺术设计

专科

美工设计类

职业技术学院

家具艺术设计

专科

美工设计类

职业技术学院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专科

美术类美工设计类(高职单招)

职业技术学院

  注:最终招生专业、人数、学费标准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及各省公布计划为准

  三、报名条件

  考生须符合2022年教育部及内蒙古自治区(报考省份)普通高校美术类、美工设计类专业招生条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四、考试

  1.内蒙古自治区考生

  专业课考试: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美工设计类专业须参加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文化课考试:考生必须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相应类别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专科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美工设计类、高职单招)需要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考试,且成绩合格。咨询电话:0472-8886031。

  2.其他省(市)考生按所在省(市)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录取规则

  1.内蒙古自治区考生

  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填报我校美术类、美工设计类专业须全区美术类专业统考相应批次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美术类、美工设计类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2.其他省市考生

  参加我校承认的相关省(市、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考生在专业课成绩合格和文化课达到当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具体录取办法详见《2022年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六、其他事宜

  1.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招生录取新生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2.我校不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相关招生工作。

  3.本简章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4.本简章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5.学校设有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考生有不详之处,可与我校相关部门联系。

  6.招生咨询电话:

  材料科学与艺术设计学院:0471-4309211

  职业技术学院:0472-8886031

  校招办:0471-4311359

  监督邮箱:jiwei@imau.edu.cn

  内蒙古农业大学网址:http://www.imau.edu.cn

  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网:http://zhaosheng.imau.edu.cn

  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s://zyyssj.imau.edu.cn/xbjj.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