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东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2018-02-28

  东南大学为教育部批准的全国建设高水平艺术团试点高校。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高水平艺术团建设需要,按照教育部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有关规定,东南大学本着程序公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选拔品学兼优、特长突出的学生。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招生类别

招生项目

计划公示人数

民族乐器(24人含优秀2人)

 竹笛

4

 唢呐

2

 笙

2

 胡琴

6

 琵琶

4

 扬琴

2

(柳琴)

3

1

管弦乐器(15人含优秀2人)

 双簧管

1

 单簧管

1

萨克斯

1

 长笛

1

 小号

1

 圆号

1

 小提琴

4

 中提琴

1

 大提琴

2

 贝司

2

声乐16人含优秀2人)

声乐

16

舞蹈(16人含优秀2人)

舞蹈

16

  注:1、声乐不招收通俗唱法;舞蹈不招收街舞和国标舞。

  2、文科只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十七个省市招生;理科除西藏以外的所有省市均招生;综合改革省市均招生。

  二、报名条件

  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及东南大学2018年录取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三、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报名,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00:00至2018年3月5日24:00。

  下载打印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认真核对申请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学籍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

  上传材料至报名系统并邮寄:(1)《东南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须中学签字盖章);(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等级证书复印件;(4)获奖证书复印件;(5)一首本人表演曲目视频(无需上传,光盘或U盘保存均可)。

  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图片务必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邮寄材料须按如上顺序装订成册。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材料截止日期:2018年3月7日(以收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四、选拔程序

  1、东南大学将组织专家,对报名考生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18年3月12日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2、通过审核的考生在系统中进行缴费,缴费结束后可直接打印准考证,并根据要求参加测试。

  3、东南大学根据初审通过人数确定测试形式:初审通过人数大于等于300人,测试分为学科基础测试和艺术专项测试,根据学科基础测试成绩,按照各招生项目计划公示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艺术专项测试的名单,同分顺延;初审通过人数小于300人,只进行艺术专项测试。具体测试安排将于测试前一周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1)学科基础测试

  内容:数学、英语(不分文理)

  时间:2018年3月16日下午

  地点: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

  (2)艺术专项测试

  内容:考生需准备曲目(节目)两首(个),自带乐器、舞蹈服装、伴奏带(不允许由其他人员进行现场伴奏)

  时间:2018年3月18日全天

  地点: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

  五、录取及管理办法

  1、东南大学根据学校高水平艺术团建设需要及考生艺术专项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候选人公示名单。

  2、认定标准及录取政策:

  (1)优秀:各招生类别中艺术专项测试成绩前2人认定为优秀等级。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本一线,专业服从调剂,即予以录取。

  (2)合格:各招生项目中根据计划公示人数按照艺术专项测试成绩顺次确定。高考成绩达生源地东南大学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之内,且高于生源地本一线,专业服从调剂,即予以录取。

  (3)艺术专项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认定等级。艺术专项测试成绩相同者,学科基础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严格按照招生项目录取,若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项目计划公示人数,则取消剩余计划。

  (4)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省级招生机构划定的高校艺术团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生源地为浙江的考生合格等级要求为达到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含),上海考生要求为达到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含),且符合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理科物理或文科历史的等级必须达A级或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的等级必须达B级或以上等级;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2B级或以上等级。

  3、资格公示: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高水平艺术团候选人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4、获得东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候选人资格的考生,自愿与我校签订《东南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录取协议》,具体条款以签订协议为准。

  5、与东南大学签订高水平艺术团录取协议的考生,高考填报志愿时须在相应批次中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中A志愿)报考我校,并服从专业调剂。

  6、考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学籍。

  7、高水平艺术团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接受所在院系和艺术团的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

  六、东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18年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七、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1、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电话:4006910286传真:025-52090273

  网址:http://zsb.seu.edu.cn/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2、东南大学艺术指导中心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电话:025-52090188、025-52090171传真:025-52090171

  3、监督电话:025-52090126监督邮箱:ddjwjcc@pub.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