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邮电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北京邮电大学高水平艺术团2020年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项目、拟签约人数及要求
我校高水平艺术团2020年招收特长生的具体专业项目和拟签约人数安排如下:
类别 |
专业项目 |
拟签约人数 |
器乐类 |
小号 |
2 |
长号 |
3 |
|
大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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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号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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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笛(须加试短笛)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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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簧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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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簧管(须加试英国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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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松 |
1 |
|
西方打击乐 (定音鼓、小军鼓、马林巴)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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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音提琴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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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类 |
女高音 |
2 |
女低音 |
说明:
(1)如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专业项目拟签约人数,或如某专业项目考生水平无法达到我校要求,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类别或专业项目间的名额调剂。
(2)西方打击乐报名考试的项目为定音鼓、小军鼓或马林巴三者之一。
(3)乐器均需自带(定音鼓、小军鼓、马林巴除外)。
(4)声乐专业可自带伴奏(钢琴伴奏人员、CD碟片、mp3均可)。
二、报名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综合素质高、具有较高艺术水平的高中毕业生,艺术特长专业项目符合我校要求。
2.器乐类考生要求取得业余九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有参加艺术团经历;声乐类考生要求具有独唱能力,有参加艺术团经历。
上述参加艺术团经历需要相关证明材料(报名申请表不作为证明材料,必须单独出具相关证明,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材料)。
3.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份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且成绩合格。
4.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安排,文史类限定以下省份的考生报考: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理工类考生生源省份不限。
5. 对于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六个高考改革省份,我校英语、日语、法学、经济管理类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其余专业(类)(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均为必选物理。我校在上述高考改革省份2020年招生专业(类)及限定选考科目要求详见该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官方网站,考生可根据本人选考科目情况及我校在各省份招生专业(类)限定选考科目要求情况选择报考。
三、报名、初审、报到及测试
1.网上报名
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名条件的申请者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10:00-2020年1月3日17:00。进入报名系统后,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认真、如实、完整填写基本情况及志愿管理信息。在填报志愿管理信息时,每名考生只允许选择一项艺术特长专业项目参加测试,且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变更艺术特长专业项目。
凡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考生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高水平艺术团的高校总数不得超过3个。
学生通过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报名申请表后,请所在中学确认所填写内容是否属实、中学审核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中学签字盖章后,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经中学审核盖章的报名申请表扫描件,并点击“完成上传”按钮。中学审核盖章的报名申请表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并点击“完成上传”后方视为完成网上报名,对于未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报名材料,我校将不予初审。
请通过邮政快递(EMS)于2020年1月8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寄至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以我校实际收到报名材料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1)经中学审核盖章后的报名申请表。
(2)艺术水平考级证书:所获专业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
(3)艺术水平证明材料:考生中学阶段的校级(含)以上学生艺术团活动经历证明材料、参加地市级(含)以上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以上材料均需中学加盖公章。
(4)考生本人特长专业项目表演视频资料:视频资料请邮寄U盘一份,报考作品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文件格式确保支持主流播放器,文件名为“专业项目-姓名-省份-报考作品名称”。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6
来函请在快递信封右上角以醒目粗笔注明“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名:××专长+报名号后四位”的字样。(“××”为艺术类别和专业项目,如:器乐圆号、声乐女高音等。)
我校收到考生的报名材料后,将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中标注,考生可登录查询。
2.初审
我校将根据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相关要求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
考生可于2020年1月11日后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看初审通过的考生公示名单,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个人初审结果,我校不再采用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如有变动,请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的通知。
3.报到
通过我校初审的考生才可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考生本人必须按照本简章规定的时间来我校报到,领取准考证等相关资料、安排测试时间并按照规定时间参加测试。报到时需携带考生身份证、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以及报名材料中所提交证书的原件。
报到时间:2020年2月28日下午2:30-5:30,2月29日上午8:30-11:30
报到地点:北京邮电大学西土城路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特别说明:对于北京、天津、山东3个高考改革省份,由于我校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设置、往年录取分数线均有差异,上述3省市通过我校初审的考生须在我校报到现场签订《北京邮电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考补充协议》,明确选择所报考优惠条件(详见本简章第四部分第3条)后,方可办理报到手续,否则视为放弃我校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考资格。
4.测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文化课测试时间:2020年2月29日下午2:30-5:30
文化课测试地点:北京邮电大学西土城路校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文化课测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00分。
(2)我校将在艺术水平测试中由专家评委对考生的艺术水准进行认定。
艺术水平测试时间:2020年3月1日
艺术水平测试地点:北京邮电大学西土城路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艺术水平测试内容:
器乐类:1.自选曲目一首 2.视奏(五线谱)
声乐类:1.自选曲目一首 2.视唱(五线谱)
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器乐类艺术特长测试拉帘进行。
(3)参加测试时请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四、签约及录取
1.签约
根据我校组织的艺术水平测试及文化课测试成绩,结合我校艺术团的需要,择优认定一部分考生入选签约名单。具体签约办法如下:
(1)根据考生艺术水平测试、文化课测试总体情况,分别划定艺术水平测试合格线(分类别划线)、文化课测试合格线。
(2)对于艺术水平测试、文化课测试均合格的考生,按艺术特长各专业项目考生的文化课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报考女高音、女低音专业项目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一起排序),根据拟定签约人数,认定其中部分考生,给予签约降20分录取的优惠条件。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六个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优惠条件及录取要求见下面第3条。
(3)签约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名单确定后,我校将于3月底前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与我校签订《北京邮电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考协议》。同时,我校还将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出现异议者,我校有权在调查核实后,取消其签约资格。
2.志愿填报要求
签约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填报“北京邮电大学”,并在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专业(类)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不含电信工程及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电子商务及法律(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同时考生必须服从专业调剂。
3.录取原则
对于按照上述要求报考我校的签约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同科类普通专业(类)(不含电信工程及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电子商务及法律(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在当地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我校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该省份确定的高水平艺术团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
对于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六个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确定的高水平艺术团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X分及以上(各省份X值请见下表),方可被我校录取。
省份 |
X值 |
备注 |
北京 |
A类:35 |
A类:仅限于选报我校经济管理类(文科方向)、英语、日语、法学专业。 B类:仅限于选报我校除上述专业以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外的专业。 |
B类:95 |
||
天津 |
A类:65 |
|
B类:75 |
||
山东 |
A类:40 |
A类:仅限于选报我校英语、日语、法学专业。 B类:仅限于选报我校除上述专业以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外的专业。 |
B类:105 |
||
上海 |
25 |
—— |
浙江 |
40 |
—— |
海南 |
120 |
—— |
4.专业安排: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个人志愿以及我校各专业(类)招生情况,安排在我校相关专业(类)学习。
5.对于与我校签订高水平艺术团招考协议的江苏省考生,高考录取时要求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为AB+,必测科目等级均为合格。
6.被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艺术团的排练、演出等活动,服从艺术团管理,不得擅自退团。
五、其他
1.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严格监督选拔程序,加强监督制约机制,严防权力寻租。我校监察处邮箱:jjjc@bupt.edu.cn;电话:010-62281998。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招生的相关活动,严禁与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
2.对在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中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将其行为列入高考诚信档案,同时,将上报我校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已经通过高考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报名、测试、签约及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4.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入选签约资格名单均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开公示。
5.本简章由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相关联系方式: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zsb.bupt.edu.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282045,62285045
招生办公室传真:010-62283407
专业咨询电话:010-62282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