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电子科技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中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素质教育,提升学生艺术修养,繁荣校园文化,2020年电子科技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将继续招生。具体如下:
一、招生对象
1.综合素质高、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高艺术水平,符合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2.我校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以“电子科技大学”和“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两个名称进行招生,其中:
“电子科技大学”理科面向全国招生,文科面向河北、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等九个省市招生,高考综合改革面向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招生。
“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理科面向河北、江苏、安徽、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九个省市招生,高考综合改革面向北京、天津、浙江、山东招生。
二、招生项目及拟公示人数
我校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为15人,按照不超过拟录取考生数的2倍确定公示考生名单,各招生项目及拟公示人数如下:
备注:
1.“电子科技大学”和“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两个招生名称之间的招生计划不能互相调整。
2.如同类别中某项目符合认定要求的人数不足,计划可在同类别内其它项目中根据文化课测试成绩择优递补;如果该类别递补完毕人数仍不足,可将计划调整给其他类别,并根据文化课测试成绩择优递补。
三、报考条件
1.管弦乐类考生: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有较强的识谱能力(五线谱)。
2.声乐类考生:男170cm(含)以上,女160cm(含)以上;受过系统的声乐训练,有较强的识谱(五线谱)能力和良好的表现力。
3.语言类考生:男生173cm(含)以上,女生160cm(含)以上;语言能力佳、表演能力强。
四、报考程序
1.报名
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15日,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流程和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完成报名申请。我校不接受纸质和现场报名。逾期未完成报名流程或未按要求上传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1)考生只能在“电子科技大学”和“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两个招生名称中选择其一。招生名称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2)考生只能选报一个项目,不得兼报。
(3)关于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考生可以阅读“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流程图及使用说明”。
2.查询初审结果
我校将成立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审合格名单。请考生于2020年1月17日起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3.缴费
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确认考试并进行网上缴费(我校不接受现场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可参加测试。缴费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2020年1月20日,测试费用标准为200元/人,缴费后,无论参加测试与否,测试费不予退还。
4.打印准考证
通过初审并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0年3月9日—2020年3月14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
五、测试
1.报到
报到时间:2020年3月14日9:00—14:00
报到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活动中心二楼九洲厅
交验材料:
(1)《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或《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原件(按照要求签字并盖章)
(2)准考证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4)本人正面免冠白底彩色一寸证件照一张
2.文化课测试
测试时间:2020年3月14日14:30-16:30(开考30分钟后禁止入场)
测试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详见准考证)
测试科目:数学、英语(各100分,总分200分)
3.专业测试
测试时间:2020年3月15日9:00开始(详见准考证)
测试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测试内容及要求:
(1)管弦乐类:自选能展现自身水平的曲目一首(3分钟以内,要求背谱演奏),五线谱视奏一段(现场抽题)。
(2)声乐类:自选曲目一首(4分钟以内),视唱一段(五线谱,现场抽题)。
(3)语言类考生,自备诗朗诵一首(可节选,3分钟以内)和单人小品一个(3分钟以内),即兴命题小品表演(现场抽题)。
注:专业测试满分100分。
4.测试注意事项
(1)因考生个人原因缺考或迟到30分钟以上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测。
(2)文化课测试试卷不分文理,统一命题,统一划线。
(3)测试点提供双排键(型号YAMAHAEL-900)、低音提琴,其他乐器考生自备,并自带服装、道具。对于身高有要求的项目,测试现场设置身高测量区,测量考生的净身高,身高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4)管弦乐类考生只能填报一首测试曲目,填报多首的,以第一首为准,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测试时拉帘演奏。
(5)声乐类考生只能填报一首自选曲目,填报多首的,以第一首为准。自备伴奏音频(音频要求为MP3格式,U盘存储)或自带钢琴伴奏。
(6)语言类考生只能填报一首诗朗诵和一个单人小品,填报多首(个)的,以第一首(个)为准。
5.测试结果查询
请考生于2020年3月下旬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测试结果。
六、录取办法及优惠政策
2020年,我校将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两个名称分别确定高水平艺术团备选考生名单和公示考生名单。
1.公示考生名单
公示考生名单在备选考生中确定,备选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
(1)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的测试控制线(按照参加文化课测试总人数的前60%划定文化课测试控制线)。
(2)专业测试成绩不低于80分。
在备选考生中,依据各项目拟公示人数,按照文化课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公示考生名单,若文化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专业测试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排序。
通过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测试的考生名单,将在“阳光高考平台”和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生获得相应的预录取资格。
2.取得高水平艺术团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在高考志愿中填报我校(具体志愿填报规则、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录取方式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要求执行。
3.录取优惠政策
(1)对于填报“电子科技大学”,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电子科技大学”(10614)在生源地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该省份确定的高水平艺术团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经生源地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同意,我校予以录取,满足考生填报的前三个专业志愿之一(考生不得重复填报同一专业志愿)。
(2)对于填报“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19614)在生源地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该模拟投档线为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对应的本一批投档代码/单位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且不低于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该省份确定的高水平艺术团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经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同意,我校予以录取,满足考生填报的前三个专业志愿之一(考生不得重复填报同一专业志愿)。
(3)对于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六个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确定的高水平艺术团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X分及以上(各省份X值请见下表),经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同意,我校予以录取,满足考生填报的前三个专业志愿之一(考生不得重复填报同一专业志愿)。
七、录取专业
1.对于填报“电子科技大学”的考生可申请以下专业(类):
理科:电子信息类(信息与通信)、工科试验班(电子工程类)、工科试验班(新材料、新能源与电子化学)、工科试验班(机器人、电气信息、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类(智能感知、光通信与显示、智慧照明)、工科试验班(智能仪器、智能控制)、工科试验班(电子信息与地球科学复合培养)、计算机类、航空航天类(航空电子及控制、无人驾驶航空器技术)、数学类(数据科学与计算、数学及应用、计算科学)、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与物理科学复合培养)、生物医学工程类
文科:社会科学试验班(公共管理与法律复合人才培养)、外国语言文学类
2.对于填报“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的考生可申请以下专业(类):
理科:电子信息类(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电子信息类(中外合作办学)(通信、微电子)
备注:招生专业范围及名称以考生所在省份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我校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八、入学与复查
1.高水平艺术团学生入校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艺术专项复测。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高水平艺术团学生在校期间,须认真参加并完成学生艺术团的日常训练和演出,遵守高水平艺术团管理规定。未能达到要求的,将依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分。根据教育部规定,高水平艺术团成员在校期间须完成针对艺术团学生排练演出等有关的附加必修环节的考核要求。
九、重要日程
1.报名: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15日
2.初审结果查询:2020年1月17日起
3.确认考试及网上缴费:2020年1月17日—2020年1月20日
4.打印准考证:2020年3月9日—2020年3月14日
5.报到:2020年3月14日9:00—14:00
6.测试:2020年3月14日—2020年3月15日
7.查询测试结果:2020年3月下旬
十、注意事项
1.获得预录取资格考生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于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相关规定的要求。
2.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要求按照《电子科技大学2020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要求执行。
3.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一、监督机制
1.根据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所有项目测试过程将进行全程录像。
2.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录取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联系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028-61830237,邮箱:jjs@uestc.edu.cn。
3.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我校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发现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二、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uestc.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uestc.edu.cn
咨询电话:028-61831067、028—61830047、028-6183113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301室
十三、本招生简章由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和《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电子科技大学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中心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