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为促进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结合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建设的实际情况,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的有关规定,我校决定举行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
一、测试项目及计划
项目 |
计划 |
圆号 |
0-1 |
小提琴 |
0-1 |
大提琴 |
0-1 |
二、报名条件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的报考条件,具备独奏能力,获得所报项目艺术考级最高等级证书或具有相当水平。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5日-2021年1月4日,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考生须按系统提示的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确认志愿后下载申请表(由系统生成),由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在相应位置加盖学校公章,并将申请表扫描件、艺术考级最高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报名平台。
2、初审
我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测试。考生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初审结果于2021年1月5日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公示。
3、缴费
初审合格考生请于2021年1月5日-1月6日17:00前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缴纳测试费用,我校不接受现场缴费。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标准要求(黑教联[2007]1号),高水平艺术团测试费300元每人。
四、测试
测试采取“全程监控、在线录制作品、考评分离”的方式,初审合格并缴纳测试费的考生,请于2021年1月7日-1月8日登录学信网在线考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szp/stu/)选择视频考试进入在线录制视频。我校不接受通过其他平台或渠道提交的视频。
在线录制视频说明:考试前须按照系统要求下载学信网App,按照要求完成实人验证。正式考试前,请务必进行音视频调试,确保视频能够录制及正常回看(声音、画面均正常)。为保证视频作品能够正常提交,推荐使用笔记本电脑(也可以是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进行考试,并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下载: Mac版、 Windows版),请确保浏览器有麦克风、相机使用权限(开始->设置->隐私中,确保相机、麦克风两项的“允许桌面应用访问你的相机/麦克风”为打开状态)。 安卓手机用户请使用 Chrome 最新版浏览器 (下载);暂不支持苹果手机。手机用户请使用无线宽带或畅通的4G网络。 其他使用信息请详细阅读考生操作手册。
在线录制视频排练次数为2次,正式录制次数为2次,考生准备曲目或片段一首进行表演,每次限时4分钟,超时系统自动停止录制。在线录制考生须正面全身拍摄,确保考生的五官、全身在画面中清晰可见,录制环境安静,避免空旷回音,音画连贯清楚,录制过程不得间断,声音和画面同步录制,不得进行画面后期剪辑、修音、配音、配乐处理,不得使用伴奏,画面中不得显示考生的任何个人信息。为避免设备断电、表演失误、没录上等不可预测的突发风险,特安排2次正式录制,如未能完成录制将不再进行补录。只有正式录制的视频才能最终提交,排练视频不会出现在考生作品列表,录制结束后务必在1月8日24:00前在拟提交视频列表中选择已录制的作品进行提交,作品提交后无法查看。
五、认定及录取
1、我校将根据高水平艺术团考生测试成绩及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择优认定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宁缺毋滥。测试结束2周内,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看测试成绩和认定结果。
2、高水平艺术团认定名单确定后,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3、高考录取文化课成绩要求:
认定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我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专业服从调剂,予以录取。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一定分值,上海、浙江40分,北京、天津、江苏70分,海南、山东、河北、辽宁、湖北、湖南、重庆、福建、广东100分,学生选考科目应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且专业服从调剂,予以录取。
4、录取专业:
高水平艺术团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省份我校最终模拟投档线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考生满足专业志愿不调剂(考生须填满专业志愿)。
六、有关事项说明
1、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若其生源地省份组织高水平艺术团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生源地省份统一测试,合格者才能成为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人选。若生源地省份无相关考试,则不用参加。
2、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仍要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在其生源地省份规定的高水平艺术团报考志愿栏指定位置填报我校。
3、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学生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艺术团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排练和演出的义务。被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入学后均需自备乐器。
4、若教育部相关政策有调整,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的最新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5、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七、监督机制
1、我校将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认真履行测试选拔程序。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测试、认定及录取资格,并通报高水平艺术团考生所在学校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已录取高水平艺术团学生进行复测,对于在复测中身份不符、测试成绩不达标或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入学资格,一律不予学籍注册;已经注册学籍的,予以取消。
3、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测试工作,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电话:0451-86413389)。
八、本简章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哈尔滨工业大学活动中心427室
邮编:150001
电话:0451-86414671(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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