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电子科技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电子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学生素质教育,提升学生艺术修养,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2016年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将继续招生。具体如下:
一、招生对象
1.综合素质高、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高艺术水平,符合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2.“电子科技大学”理科面向全国招生,文科仅面向四川、重庆、河南、河北、辽宁、山东、山西、湖北、湖南、安徽、江西等十一个省市招生;
3.“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理科面向安徽、北京、福建、广东、河北、河南、吉林、江苏、江西、山东、四川、天津、浙江、陕西、重庆等十五个省市招生,文科无招生计划。
二、招生计划
不超过学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
三、招生项目及拟招生人数
类别 | 项目 | 招生人数 |
管弦乐类 | 低音提琴☆ | 2 |
小提琴☆ | 6 | |
低音单簧管☆ | 1 | |
竖琴☆ | 1 | |
圆号☆ | 2 | |
大号☆ | 1 | |
小号☆ | 2 | |
双排键☆ | 1 | |
大提琴☆ | 3 | |
中提琴 | 1 | |
长号 | 1 | |
双簧管 | 1 | |
大管 | 1 | |
定音鼓 | 1 | |
马林巴 | 1 | |
电声乐类 | 电吉他 | 1 |
架子鼓☆ | 1 | |
民乐类 | 扬琴☆ | 1 |
中阮 | 1 | |
二胡 | 2 | |
舞蹈类
(不包括体育舞蹈、街舞)
|
民族舞☆ | 3 |
古典舞 | 2 | |
现代舞 | 1 | |
声乐类 | 美声唱法☆ | 4 |
民族唱法 | 4 | |
语言类 | 主持☆ | 2 |
表演 | 1 | |
美术设计类 | 美术创作(油画方向) | 1 |
美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 | 1 |
备注:1.各项目招生人数可以根据报考考生水平适当调整;
2.考生最多可以兼报两项,且分数不叠加,分别排序;
3.带☆项目为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急需项目。
四、报考条件
1.舞蹈类考生:男173cm以上,女162cm以上;协调性好,反应灵敏,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功底,有较强的学习舞蹈的能力和舞蹈表现力;
2.声乐类考生: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有良好声乐基础和表现力,形象好;
3.语言类(主持)考生:男生180cm以上,女生165cm以上;普通话标准,形象气质佳;
4.语言类(表演)考生:男生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语言能力、表演能力强;
5.美术类考生:有较好的美术功底,受过系统的美术训练。
五、报考程序
1.报名
即日起-2016年1月9日,考生登录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招生简章,并在“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uestczs.net/signup)”按照提示进行注册、报名。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未通过网上系统报名不予安排考试,不接受现场报名。
2.初审及缴费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考生可于2016年1月10日-12日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并进行网上缴费,我校不再另行通知。测试费用标准为200元/人,兼报不额外收取测试费用。如有变动,请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的通知。
3.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16年1月14日-15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六、测试
1.报到
报到时间:2016年1月16日9:00—13:00
报到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活动中心二楼九州厅
交验材料:
(1)《2016年电子科技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报名表》(网上打印、按照要求签字并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没有身份证的,可以用户口本复印件代替);
(3)本人免冠证件照两张。
2.文化课测试
测试时间:2016年1月16日14:30-16:30
测试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品学楼
测试科目:数学、英语
3.专业测试
测试时间:2016年1月17日
测试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文化艺术中心
测试内容:
(1)管弦乐类:自选曲目一首(4分钟以内),五线谱视奏一段;
(2)声乐类:自选歌曲一首(4分钟以内),视唱练耳(简谱、五线谱均可);
(3)舞蹈类:基本功、个人技巧、摹仿、自选舞蹈一个(3分钟以内);
(4)民乐类:自选曲目一首(4分钟以内),简谱视奏一段;
(5)主持类考生,自备诗朗诵一首、串词一段;表演类考生,自备诗朗诵一首,单人小品一个(2分钟以内);
(6)电声乐类:自选乐曲一首(4分钟以内),视奏一段;
(7)美术类:素描、色彩、创作
素描:测试时间9:30-12:00,测试内容为石膏头像照片或人头像照片素描;
色彩:测试时间13:00-15:00,测试内容为水粉色彩默写;
创作:测试时间15:00-16:00,测试内容为命题性创作。
4.测试注意事项
(1)文化课测试试卷不区分文理科,在划定文化测试合格线时,文科、理科分别划线;
(2)测试点提供钢琴、架子鼓、定音鼓、双排键、低音提琴、扬琴、画架,其他乐器自备,自带服装、道具;
(3)管弦乐类、键盘类、民乐类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
(4)声乐类、舞蹈类、电声乐类如需使用伴奏,自备伴奏;伴奏限MP3格式音频文件,U盘存储;如需要钢琴伴奏,自带伴奏人员。
5.测试结果查询
请考生于2016年1月20日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测试结果。
七、录取办法
1.若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文艺特长生统一测试(简称“省考”),考生必须参加省考并取得相应等级。
2.合格考生名单确定
对于达到文化测试合格线的考生,按照艺术专项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高水平艺术团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3.公示及签约
我校将对所有合格考生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电子科技大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考生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预录取资格,并与其签订《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预录取协议》。
4.取得高水平艺术团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A志愿。设置了高水平艺术团单独填报批次的省份,按照其省级招办统一要求执行。
5.取得高水平艺术团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审批同意,我校即予以录取,录取专业满足前三个专业志愿之一;对个别艺术水平特别突出、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审批同意,我校即予以录取,录取专业满足第一专业志愿。以上内容与教育部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相关规定有冲突时,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6.取得高水平艺术团预录取资格的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即成为电子科技大学学生艺术团团员,须服从艺术团的各项管理规定,按照要求参加日常训练和演出。
八、入学与复查
1.新生入校三个月内,电子科技大学将对新生进行艺术专项复测。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学生在校期间,须认真参加并完成学生艺术团的训练、演出和比赛,遵守学生艺术团各项规定。未能达到训练要求的,将依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分。
九、监督机制
1.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社会监督和投诉电话:028-61830237。
2.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十、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61831067(兼传真)028—6183036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艺术中心
邮政编码:611731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招生网址:http://www.uestczs.net
十一、本招生简章由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