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农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2016-01-26

  为了加强我校艺术教育建设,活跃校园文化氛围,不断提高素质教育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相关规定,经教育部批准,2016年我校高水平艺术团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具体要求及规定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生源范围

  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品学兼优,具有符合我校要求的艺术特长,参加省级艺术特长统考且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并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且成绩达到录取标准的高中毕业生。

  2016年我校高水平艺术团理工类面向全国招生;文史类招生计划仅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

  二、招生计划及要求

  我校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29人,拟签约人数58人,各招生项目拟签约人数如下:

类别

录取优惠政策

项目

拟签约人数

管乐类

降至一本线

小号

2

降低20

短笛

1

小号

3

圆号

3

长号

2

中音号

2

大号

1

西洋打击乐

1

钢琴类

降至一本线

钢琴

1

降低20

钢琴

5

舞蹈类

降至一本线

舞蹈

2

降低20

舞蹈

13

弦乐类

降至一本线

大提琴

1

降低20

小提琴

2

中提琴

3

大提琴

2

低音提琴

1

民乐类

降至一本线

琵琶

1

降低20

二胡

2

1

琵琶

1

柳琴

1

唢呐

1

民族打击乐

1

1

戏剧类

降至一本线

表演与主持

1

降低20

表演与主持

3

  说明:①戏剧类可兼报其他项目之一,其他项目均不可兼报。

  ②录取优惠政策中“降低20分”指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普通类统招(不含国际学院、烟台研究院相关专业)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以内,且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降至一本线”即降至当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报名办法

  1.2016年2月22日至3月3日,登陆我校高水平艺术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cau.edu.cn/zhaoban/zhaosheng),依照填表要求逐项填写,确认后提交,不接受现场报名。

  2.请考生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简章,提交报名信息并经我校网上审核通过后,请于2016年3月1日至4日网上确认是否参加测试,过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确认参加测试的考生,用A4纸打印《中国农业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报名表》,经所在中学教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公章。报名表不需邮寄,测试现场报到时核收,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测试费。

  3.确认参加测试的考生请于3月9日至12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报名表、考生本人身份证参加我校艺术水平测试。没有准考证或报名表上未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考生,不予安排测试。

  四、艺术水平测试

  1.测试时间:2016年3月13日。

  2.测试地点: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3.测试内容:

  A.钢琴:自备一首3分钟以内的独奏作品或片段;视奏(五线谱视奏,五线谱在4个升、降号以内);视唱(五线谱视唱或简谱视唱任选,五线谱在2个升、降号以内)。

  B.管乐类、弦乐类、民乐类:自备一首3分钟以内的独奏作品或片段(乐器自备),视奏(管乐类为五线谱视奏,五线谱在2个升、降号以内;弦乐类为五线谱视奏,五线谱在3个升、降号以内;民乐类为简谱视奏)。

  C.舞蹈类:自备一段3分钟以内的舞蹈表演(音乐CD自备),基本功,模仿。

  D.戏剧类:自备单人小品,3分钟以内;自备稿件朗诵,1分钟以内;即兴评述,1分钟以内。

  提示:①我校为考生提供钢琴、乐谱架、小军鼓、定音鼓、马林巴、木琴,其它乐器等与考试有关的用品请考生自备。

  ②凡报名参加我校艺术水平测试的考生,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cau.edu.cn/zhaoban)发布的相关通知,按时来校报到并参加测试,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按我校测试成绩分项排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经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拟录取考生可与我校签订《中国农业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意向书》。

  2.考生请在我校高水平艺术团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测试结果,并打印《中国农业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意向书》。与我校签约的艺术特长生,经公示无异议,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如果当地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的,按当地省级招办的规定填写志愿表)并服从专业调剂,我校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降分录取。

  3.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进档考生,在其高考投档成绩上加30分,并结合考生志愿进行专业安排。理科试验班(生命科学)和理科试验班(信息科学)专业不享受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加分选专业政策。

  六、相关说明

  1.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应严格遵守《中国农业大学艺术特长生管理办法》。

  2.为学校文化艺术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艺术特长生,可参加学校文化艺术活动专项奖学金的评选。

  3.品学兼优且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艺术特长生,可获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资格。

  七、监督机制

  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录取工作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电子邮箱:jubao@cau.edu.cn,电话:010-62736994。

  八、联系方式

  电话:010-62737682(招办)010-62738532(艺术中心)

  网址:http://www.cau.edu.cn/zhaoban

  九、附则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