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为了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建设我校高水平艺术团,促进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欢迎具有良好学习能力和较高艺术水准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
一、招生对象与范围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要求文艺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大学期间必须全程参加艺术团所有活动和排练。
二、招收项目及人数
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人数:61人,按教育部规定签约122人。其中每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单项报考。
招收项目:高音唢呐、中音唢呐、高音笙、中音笙、二胡、柳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提琴、中提琴、双簧管、单簧管、小号、圆号、西洋打击、男高音、男低音、女高音、女低音、舞蹈(男、女)、晚会主持(女)。
我校严格按照招生项目录取,若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项目拟签约人数,则取消剩余名额,不进行类别或项目间的名额调剂。
浙江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名额
浙江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名额 |
||||
项目 |
拟签约人数 |
一本线 |
降20分 |
降10分 |
高音唢呐 |
0-1 |
0-1 |
0 |
0 |
中音唢呐 |
0-3 |
0 |
0 |
0-3 |
高音笙 |
0-5 |
0-2 |
0 |
0-3 |
中音笙 |
0-3 |
0 |
0 |
0-3 |
二胡 |
0-22 |
0-1 |
0-14 |
0-7 |
柳琴 |
0-3 |
0 |
0 |
0-3 |
大提琴 |
0-8 |
0-1 |
0 |
0-7 |
低音提琴 |
0-6 |
0-1 |
0 |
0-5 |
小提琴 |
0-18 |
0 |
0-14 |
0-4 |
中提琴 |
0-4 |
0-1 |
0 |
0-3 |
双簧管 |
0-3 |
0-1 |
0 |
0-2 |
单簧管 |
0-2 |
0 |
0 |
0-2 |
小号 |
0-3 |
0-2 |
0 |
0-1 |
圆号 |
0-2 |
0-2 |
0 |
0 |
西洋打击乐 |
0-2 |
0 |
0 |
0-2 |
男高音 |
0-4 |
0 |
0 |
0-4 |
男低音 |
0-5 |
0-1 |
0-2 |
0-2 |
女高音 |
0-5 |
0-1 |
0-3 |
0-1 |
女低音 |
0-4 |
0-1 |
0-2 |
0-1 |
舞蹈(女) |
0-11 |
0-2 |
0-4 |
0-5 |
舞蹈(男) |
0-7 |
0-1 |
0-3 |
0-3 |
晚会主持(女) |
0-1 |
0 |
0-1 |
0 |
合计 |
0-122 |
0-18 |
0-43 |
0-61 |
备注:“降10分”是指浙江大学(10335)第一批本科线模拟投档线下10分(含),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为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含);“降20分”是指浙江大学(10335)第一批本科线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为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含);“一本线”对应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为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
三、申请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
1.申请者必须在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注册报名方有效。
2.申请者请登陆浙江大学本科报名系统(点此进入报名系统),网上申请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25日。
3.打印《浙江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
二、书面材料邮寄
考生须于2017年2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相关报名材料寄至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浙江大学体育馆117公共体育与艺术部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注:快递封面上请于显要处标注艺术考试项目)。
1.《浙江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
2.《个人陈述》,陈述须本人撰写并手抄,否则无效,字数不超过1500字。
3.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的复印件(含所修课程及成绩、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高中以来的所有年级排名。
4.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优势的材料。
5.所获各类考级证书复印件。
6.有乐团经验的同学需提供中学出具的乐团证明。
7.音乐舞蹈类特长项目的音像资料(U盘),其中音像资料的规格要求如下:
a.考生将独奏、独唱、独舞高水平艺术团材料拍摄并制成mp4格式文件(限时10-15分钟);
b.在U盘外贴标签,依次注明考生姓名、高水平艺术团项目以及内容目录字样;
c.视频文件内不得出现与“姓名、地区、学校”有关的语言和字幕内容。
四、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1.预审:学校高水平艺术团考评小组对考生材料和艺术水准进行预审。通过名单公布时间:请考生于2017年2月24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初试:文化水平考试
考试时间:2017年3月4日
考试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
考试内容:语文、数学和英语
入围人数:按签约“一本线”人数的4倍,签约“降10分”和“降20分”人数的2倍,相加后分项目划定艺术专项测试入围人数;如遇文化课分数相同,则同时入围。
3.复试:初试通过者艺术专项测试
测试时间:2017年3月10日至3月11日;
测试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永谦活动中心;
测试方式:考生现场展示,我校全程录像,制作光盘并由专家组进行评审。
4.签订协议书:我校将于复试考试现场与考生签订高水平艺术团协议书,不同意签订协议书者取消考试资格。
5.高考文化成绩要求:特长生优惠录取条件按照教育部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政策执行,最多可降至当地重点线,对应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为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
6.备注:浙江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团测试成绩,拟报考浙江大学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测试,测试合格者才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生。
五、其他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0571-88981308
咨询时间:2017年1月16日-25日(工作日9:00-11:00)
咨询邮箱:zsc@zju.edu.cn
监督举报邮箱:jjjc@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