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正式开始

2014-07-10 来源:

   7月8日,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动员大会在省教育厅礼堂召开。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何金平,省委高校工委常务副书记何玉林,省教育厅副厅长罗嘉福,省委高校纪工委书记、省教育厅纪检组长杨共和出席会议,省委高校工委委员、省招生考试院党委书记杨嘉华主持会议。

  何金平厅长充分肯定了我省高考的前期工作。他指出,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招生考试工作扎实稳健、责任到位、措施有力,实现了平安高考的既定目标,为高考的平稳、顺利进行开创了良好局面。

  何金平厅长对下一阶段录取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央和教育部对今年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提出的23条禁令,将各项要求落实到录取工作的全过程。

  二、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切实做好今年招生录取各项工作。一要深化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二要严格管理,保证各项规定要求都落到实处;三要严格监督,营造录取工作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四要严密防范,确保录取信息数据的绝对安全;五要加强沟通联系,为考生和高校提供更多优质服务;六要采取严密措施,切实加强录取工作现场管理。

  罗嘉福副厅长就少数民族预科录取提出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举办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要明确预科基地的办学原则。三是加强协调配合,推进预科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预科基地的办学质量和教育层次;四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完成预科招生录取工作。

  杨共和书记对招生录取的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把握重点,确保录取工作阳光运行。二是明确职责,切实保障监督管理到位。三是严明纪律,提高招生工作人员履职能力。

  杨嘉华书记向大会传达了刘延东副总理,杜玉波副部长,王立英组长相关讲话精神,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好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对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好录取的各项工作。

  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相关处(室)负责人,省委宣传部、省安全厅、省卫生厅、省政府新闻办、省国家保密局、东航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全省普通高校校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招办主任,各州(市)招考办负责人,参加招生录取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