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通知
云招考院〔2014〕143号
各州(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各有关中学: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符合正常报考条件或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云南参加升学考试条件(详见云招考〔2013〕6号文件);
4.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违反教育部33号令所列规定不符参加报考的;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普通高中毕业生未取得《云南省中学生体育标准合格证》者,残障考生除外。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15日至2014年11月25日,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现场确认地点
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学籍所在学校设立的报名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报名手续
1.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所在学校组织办理集体报名和确认手续;
2.需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往届生、三校生(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及其他同等学力社会人员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和学历证明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3.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护照和我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由州(市)一级招考机构审核,在州(市)招考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三、艺术体育专业报考
(一)艺术专业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5日—11月25日
1.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和考试时间
请考生在高考报名时,根据所选专业报考相应科类。统考类科目可以相互兼报,统考和非统考科目也可互相兼报(报考非统考科目的考生可向相关报考院校咨询)。
(1)美术与艺术设计类
报名时间:2015年1月22日——23日
考试时间:2015年1月26日
考试地点:云南艺术学院
(2)音乐类
报名时间:2015年1月22日——23日
考试时间:2015年1月25日——28日
考试地点:云南艺术学院
(3)舞蹈类(舞蹈学、舞蹈表演)
报名时间:2015年1月22日——23日
考试时间:2015年1月27日——29日
考试地点:云南艺术学院
(4)播音与主持专业
报名时间:2015年1月16日——17日
考试时间:2015年1月18日
考试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
(5)体育舞蹈专业
报名时间:2015年1月22日
考试时间:2015年1月23日——24日
考试地点:昆明学院
2.艺术专业省内、省外非统考
报名时间由招生院校报省招考院备案后确定,具体时间考生可向报考院校咨询。考生须持普通高等院校专业考试《报考证》到报考院校设置的专业考点办理报考手续。
(二)体育专业考试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5日—11月25日
考试时间:2015年3月11日—3月20日
报名及考试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
2.考生在考试前两天将考务费交给领队或教练到考试现场换领准考证。考生在考前必须自行办理人身安全保险。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做好报名宣传、组织、管理工作
凡是参加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考生,包括:高考统考、“三校生”省统考、空军或民航招飞、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本科院校自主选拔、民族传统体育、运动训练考生、特殊院校残障考生、户籍不在云南但在我省就读报考的,均须参加我省本年度高考网上报名及信息确认。
各级招考机构工作人员要做到细致认真、耐心指导,以确保考生录入信息准确,杜绝因疏忽造成的信息错误。确认点要认真核对、验证考生报名关键信息(姓名、性别、考生类别、民族、户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照片、学籍号(会考号)、9月听力考号、往届生的年度、往届考号),并认真组织考生填写网上问卷调查(每个考生必填,否则无法进行确认)。另外,还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加强领导,强化管理,认真制定高考报名工作方案。一是各级招考机构要高度重视报名工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二是按照我省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地的具体情况,周密、合理地制定本地的报名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完成。
2.设置报名点,配备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报名的工作人员必须要思想政治表现好,熟悉招生考试工作业务。
3.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和有效方式广泛宣传高考报名时间、报名条件、报名办法、报名手续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
4.加强培训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安全工作培训,强化法纪意识、责任意识;二是要提前组织有关人员学习高考的有关政策,熟悉网上报名的方法和程序;三是要加强对报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四是要加强对考生的培训,辅导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按时确认。
5.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指定具体责任人做好工作网网上答疑、网上举报回复等工作。
6.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必须在2015年4月底以前,协调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并完成考生的体检工作。
(二)做好数据检错工作
数据检错工作由各州(市)招考机构督促、监管,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省招考院将通过工作网检错平台不定期发布报名信息检错数据,各级招考机构要做好检错信息的核查和修正工作,务必确保姓名、性别、考生类别、民族、户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照片、学籍号(会考号)、9月听力口试考号、往届生的年度、往届考号绝对准确,务必确保所有考生都进行了二代证读卡。另外,要做好随迁子女考生的信息登记和审核。
对错误信息要及时修改。经审核无误无需修改的检错信息,各确认点以及各县(市、区)、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要逐级进行“审核无误”标注。
数据检错工作完成后的任何信息修改,一律逐级上报,由省招考院进行修改。若所需修改的信息项已经有过检错警示,则需附上说明,陈述清楚之前未对检错信息进行修改的原因并落实责任。
(三)新课改高考方案相关内容
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实行的是统一高考与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双挂钩”模式,逐步建立以统一选拔考试(高考)、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和综合素质评价三位一体的多元化的招生考试评价体系。
1.学业水平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共11门学科(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及通用技术),每个科目等第达到合格(C或C以上)量化为2分,量化分数的满分为22分。
往届生的会考各科目成绩视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量化标准量化为相应的分数。会考不合格、未参加会考的考生或有未参加的考试科目(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可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按考试成绩与等第,量化为相应的分数。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量化成绩记入高考总分。报名时,考生应准确填写“考籍号(会考号)”。
2.综合素质评价
2012年起,我省普通高考网上录取电子档案中,不再使用《云南省高中毕业生登记表》,而统一使用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投档时,综合评价信息将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提供给相关高校。
(1)应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学籍管理部门按照《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手册》(2010年1月第1版)中的“学生自我毕业评价”(46页)、“班主任毕业评价”(47页)、“家长毕业评价”(48页)、“身体成长评价表”(49-50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登记表”(51页)、“学分登记表”(52页)、“基本素质评价表”(53-54页)、“个性发展评价表”(55页)组成,系统根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号,于录取前依据学籍管理部门所提供的数据,生成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电子档案。
(2)2006年(含)以后参加过高考的往届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考生当年电子档案中的“自我鉴定”、“高中体育成绩”、“高一、二年级体检信息”、“学校鉴定”等四项信息组成。其中,“自我鉴定”即考生“自我评价”,“学校鉴定”即考生“毕业学校评价”。这类往届考生在报名时要准确填写最后一次参加高考的“往届年度”、“往届考号”,系统将依据“往届年度”、“往届考号”于录取前生成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档案。
(3)2006年(含)以后没有参加过高考的往届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考生要在报名时填写“自我评价”。同时,出具家长评价书面材料以及毕业学校或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委会)提供的考生评语书面材料,由确认点录入。考生“自我评价”及所录入的相关书面材料,组成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系统于录取前自动生成电子档案。这类往届考生在报名时不用填写“往届年度”、“往届考号”。
考生的“考籍号(会考号)”、“往届年度”、“往届考号”、“9月听力口试考号”等关键信息务必要准确输入,输入错误会导致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信息、9月英语听力口试成绩等关键信息无法正常提取。
(四)全面进行二代身份证读卡验证工作
要求所有考生必须进行二代身份证读卡验证,否则不能进行报名。同时,各级工作人员要注意对考生身份证相关信息的保密。
(五)认真组织考生填写网上问卷调查工作
网上问卷调查是“云海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开展科学评价而进行的考生背景材料搜集。网上问卷调查要求普高考生必填(“三校生”不参加网上问卷调查),只有填写了网上问卷调查才能进行确认。工作中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所填内容一律保密,不对家长、教师、学校公开;
2.考生所填内容无对错之分,更不作为高考录取的条件,据实填写即可;
3.网上问卷调查的信息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考生成绩报告单的准确性,请考生认真填写。
各级部门要按照本办法,遵照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章立制,明确岗位,落实职责,确保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组织有序、管理有力、进展顺利。
(六)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考生个人隐私信息的保密,严格按照《中共云南省委高校纪工委、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开展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11〕71号)、《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确保考生信息安全的通知》(云招考传〔2010〕28号)、《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国家教育考试考生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2012〕54号以及云南省招生考试电子信息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工作,确保招生考试信息安全。
信息安全工作,必须由主要领导负责,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措施到位,责任到人;信息安全工作,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的教育和培训,特别要加强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的保护,要让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充分认识到“将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他人”的违法性(见《刑法修正案(七)》)。
对玩忽职守,造成信息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做好工作群的管理工作
各级招考机构要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加强各类招生考试工作群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13〕101号)要求,做好自建工作群的管理工作。
(八)严格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1.各级招考机构要认真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加大对应届毕业生的学籍审查力度,防止全日制非毕业年级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和本、专科院校的在校生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尤其防止高一、二年级在校生报名参加考试。
2.所有报名考生必须真实填写考生类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经查实,按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1)往届生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骗取应届考生照顾加分的;
(2)非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城镇考生以农村考生身份报名,骗取农村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
(3)企图以非正常程序取得报考军事等院校资格的;
(4)违反其他报名规定的。
3.对不愿意按我省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办理报名手续的考生,各地必须履行职责及时告知学生回原籍报考。
(九)做好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工作
1、信息采集。随迁考生信息采取“确认点申报”和“工作网疑似信息检测”两种方式采集,确认点须如实填写随迁考生信息。报名期间工作网将不定期更新已确认考生的疑似随迁审核信息,各地须通知考生准备随迁审核材料,以便逐级进行随迁审核。
2、逐级审核。对需参加随迁审核的考生,各确认点务必在工作网如实登记考生信息,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填写随迁审核意见后打印《随迁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表》,负责人签字招生考试机构盖章后逐级上报进行审核。各级审核意见必须一致,不一致的须逐级修改一致。
3、认真校对。省级审核完成后,州(市)招考机构打印《随迁考生审核结果校对名册》进行校对,无误后签字盖章交省招考院。
4、告知确认。随迁审核结论生成后,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打印《随迁审核结论告知书》告知考生,考生签字确认后返还存档备查。
5、随迁审核工作将于2015年2月15日前全部结束。
(十)加强对照顾加分考生的审查和公示
考生照顾加分工作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各级招考机构、各中学一定要严格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严格执行照顾加分政策,严禁弄虚作假。
1.审核、汇总办法。由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报名点填写相应表格,学校审核后报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对其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批准后再由毕业学校进行公示。如有特殊情况,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将有关表格和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报州(市)招考机构进行再次审查,各州(市)招考机构必须于2015年6月20日前送审材料,过期不再受理。
对于不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或不在照顾范围内的考生材料,各级招考机构要严格把关,不得将材料及数据上报。对复审不合格的加分考生,各级招考机构要及时告知考生本人。
2.公示制度。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实行公示办法。初审、复审后合格的考生名单,由州(市)、县(市、区)招考机构分别对其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
应届高中毕业生实行班内公示一周、校内公示一周的办法。公示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出生日期、民族、考生类别、毕业类别和照顾类型。
五、收费标准
(一)考生报名时,按《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高考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云价收费〔2011〕85号)规定缴纳报名费:
1.(3+X)高考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30元;
2.高考英语听力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次30元;
3.英语口语测试(或报考外语专业的专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次40元。
注:需要参加英语科目听力考试和口语测试的考生,报名时应向报名点申请登记,并交纳报名费。
六、注意事项
(一)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按文史、理工两大类报考,不区分艺术、体育类,普高考生在“科类或类别”栏目选择“文史”或“理工”。
1.需报考艺术类院校(系科)的考生,或报考其他科类需参加艺术专业考试的考生,在“是否参加艺术专业考试”栏选择“参加”项,并根据本人报考的专业情况在“是否参加艺术专业统考”和“是否参加艺术专业非统考”两栏选填相应项目;
2.艺术类考生持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签发的普通高等艺术院校专业考试《报考证》直接到主考院校,按报考须知要求办理专业考试手续;
3.需报考体育类院校(系科)的考生,或报考其他科类需参加体育类专业考试的学生,在“是否参加体育专业考试”栏选择“参加”项,同时在“体育专项”栏下拉列表内选择报考专项。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报考,不能缺报和多报,考生必须一次确定和填报清楚(例:田径有多个小项,但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小项,如:200M或跳远等)报名结束后不得再次更改专项;
4.参加民族传统体育、运动训练、高水平运动员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艺术特长生、保送生、小语种等各类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网上报名及信息确认,以完善考生电子注册信息。否则,将造成电子注册信息遗漏,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5.报考艺术或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除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外,还须参加艺术类或体育类的专业考试;
6.艺术(体育)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可根据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或体育专业成绩,报考艺术或体育类院校相关专业,也可报考其他普通高等学校及专业。
(二)要确保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号或会考号有关信息,以及考生学籍有关信息和网上报名相关信息的一致性,并积极协调学籍管理部门,确保信息维护渠道畅通,及时完成错误信息的修改。
(三)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高级中等学校毕业证。未办理、丢失二代证或二代证磁性失效的考生在报名前必须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公安部门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未办理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有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
(四)考生报名现场确认签字后至入学报到前,须保持个人信息的连续一致性,因擅自通过户籍部门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造成不能电子注册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考生须牢记用户名、登录密码及查询密码,并严禁向他人泄漏,以防被人修改信息。因考生本人泄漏密码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考生对自己的体检结论要了解清楚,受限专业不要填报。
(七)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要清楚加分的类别、分值。
(八)通信地址要详细具体,保证录取通知书及时准确送达;所填电话号码要正确并确保通信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九)考生要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所有内容,了解承诺书中的各项要求,然后签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实施诚信考试。
(十)外省籍迁入我省户籍的考生报名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报考资格审查手续。
(十一)考生录入的报名信息,内容应真实、准确,因考生本人录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二)2015年高考政策性照顾加分的资格审查工作,待教育部相关高考政策性照顾加分文件出台后进行。
(十三)考生报名时,可选择只参加英语听力考试或英语口语测试,也可选择两项考试都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