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09年艺术类录取办法公布 8类专业省统考

2009-01-07 来源:招考无忧
  日前,记者从市招生办获悉,200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日前已经出台。据悉,今年我省首次实行新课改高考方案,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志愿设置、填报,文化统考科目、分值以及录取批次等均有调整。

  8类专业将实行省统考

  据了解,2009年我省实行省统考的专业共8类: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与色彩的各专业)、音乐类(含音乐学和音乐表演等)、舞蹈类、影视表演类、时装表演类、播音主持类、编导类(含戏剧影视文学、媒体创意、新闻采编与制作等)、摄制类(含数字媒体艺术、电视节目制作等)。

  凡省统考涉及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除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外的所有高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需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

  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1个本科专业)及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等11所高校(以下简称“清华等11校”)的有关艺术类本科专业经备案可在我省设置考点组织专业校考,考点为杭州师范大学等有关高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我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校考。

  专业校考结束后,招生院校均须于4月15日前将专业校考成绩和合格考生成绩通知单寄达考生本人。

  音乐类省统考将开始

  浙江2009年高校招生音乐类的省统考将于2月26日至3月5日进行。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声乐、器乐、视唱听音三门,占分比例分别为35%、35%、30%,折合总分100分。考生参加考试的批次(时间)安排,将根据各设区市考生报名数确定,于2月18日左右在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已办理网上报名并已现场确认的考生,须凭《艺术专业报考证》、身份证,在规定考试日的前一天到考点报到领取准考证,考试逾期不补。

  考生需要注意的是,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外)一律自备;考试时一律背谱演奏、演唱。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于2009年3月高考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地,办理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化课统一考试报名手续;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仍可作为文理科类考生参加高考文化考试报名。

  录取分3批进行

  2009年我省实行新课改高考,艺术本科选考文科的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综合(文),选考理科的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综合(理),文化课满分均为750分;艺术专科选考文科的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选考理科的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文化课满分均为450分。

  录取分三批进行:第一批为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类院校、清华等11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其他专业校考和进入“211工程”建设院校及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二批为专业省统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三批为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第一批实行传统志愿,第二、三批实行平行志愿。

  凡文化分上线、专业成绩合格的艺术类考生,按今年高考志愿填报规定,本、专科分批在网上填报志愿,并到报名点办理志愿信息确认手续。第一、二批填报志愿的时间为6月25日至26日上午,第三批与文理科第二批同时填报志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专业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普通高校文或理科志愿)。

  专业省统考的考生,可选报平行志愿及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的相应院校专业;专业校考的考生,只能填报与专业校考相对应的院校专业。

  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专业校考合格的高职(专科)专业,填报志愿时不限专科文化分数线,并与两校的第一批本科专业同时填报志愿。

  艺术类录取时间安排与文理科录取批次相对应。第一批(专业校考本科)对应文理科第一批中的提前录取;第二批(专业省统考本科)对应文理科第一批;第三批[专业省统考高职(专科)]对应文理科第二批。凡兼报文理科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又无下面各批次艺术志愿的考生,将被及时转入文、理科。已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其他院校专业不得再录取。(记者周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