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考:填报志愿中需关注哪几个问题?

2010-04-20 来源:上海高考网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负责招生工作副院长郭伟奇表示,一是考生要把个人的兴趣爱好与未来期望从事的职业以及社会的现实需求综合起来考虑。当考生和家长在填报志愿时就有这样的思考,那么,即使考生考取的院校非自己第一选择也是令人乐意接受的。

  二是不可盲目或片面追求所谓“热门专业”,而是应端正自身“定位”,立足凭实力竞争。有些经济管理类专业往往对应一些短期社会急需的行业,当考生由于从众心理驱使而“群起攻之”时,从整体上看,不但抬高了这些专业的录取分数线,而且毕业时由于该行业所提供的就业岗位有限,还会造成因过度竞争使部分毕业生找不到合适岗位。

  三是填报志愿要适当区分院校之间的“梯度”。具体可以分三部分(三个层次)来考虑:第一是如果经过自己努力且高考临场发挥出色时可能考取的理想院校;第二是高考发挥正常时可以考取的院校;第三是如果高考发挥失常时,考取这个院校也是可以接受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如果有了这样的心理准备,考前的心理就异常坦荡,也就会集中全部智力因素,发挥出自己最佳水平。

  四是要认真阅读所报院校的《招生章程》以及历年的招生录取资料。因为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选拔和录取新生的、具有法律效用的规范文件,它所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及录取办法等信息,对所有考生来说尽管是公开信息,但只有仔细研读、反复权衡,挖掘其中对考生有价值的或有参考意义的信息,才能最大限度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高考“失利”,真正考取满足自己预期的学校和专业。

  特别提醒:需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事前”和“事后”关系。

  由于上海自1978年恢复高考以来,一直实行的是考生高考前先填报志愿,高考后由高校再根据考生高考成绩进行录取的政策。因此,就必然存在部分考生事先预判和事后结果不一致的状况。这里,就需要考生和家长正确处理好事先和事后的“博弈”关系,对可能会出现的不确定结果作好必要的准备。

  二是处理好考生“选大学”和高校“选新生”关系。

  作为高校,应多站在考生角度,提供更多有利于考生顺利报考的各种信息和服务,考生和家长也需要换位思考,站在选拔者角度,审视自己在多大程度上能满足“选拔”要求以及所处的位置,才能有效避免掉进所谓某所高校高考“大年”的陷阱。

  三是要处理好填报本地高校和外地院校的关系。

  近年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出台了一系列积极鼓励上海生源到外省市高校就读的优惠政策,考生们应在全面衡量、综合思考的基础上,不妨把一些上海市的紧缺专业和具有办学特色的外地院校纳入可以考虑的备选方案内,这点对于那些成绩处于两个批次间的考生尤为需要审慎对待。

  四是要处理好“选学校”和“选专业”的关系。

  由于社会用人单位在招聘高校毕业生时,客观上存在着一定的选人标准差异,使得考生和家长很难把握填报志愿时,是选学校还是选专业优先。按照以往经验和惯例,我们认为,第一批次院校可以把选学校作为第一方案,而除此之外,应把考取能满足个人发展的专业作为首要考虑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