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考志愿填报攻略:怎样填写高考志愿表

2009-05-06 来源:招考无忧

  现在,考生已经拿到了高考志愿表,可以根据志愿表的设置、内容等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填写。高考志愿表是表达考生志愿、招生部门网上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和招生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每个考生应把个人志愿同国家的需要结合起来,慎重选报高校和专业,积极报考师范、农林、水利、地矿、石油、军事等院校和外省市高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根据自己的德、智、体等条件,高校的录取要求及个人志向,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详见本报4月10日A5版)精神,合理地选择高校和专业。

  考生可以事先做几份草表,然后将确定填报的志愿写在正表上。学校代码、专业代码,考生一定要写准确,并在所在中学规定的时间内将正表中的信息输入电脑,打印一份。经核对无误,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一经签字确认,不得再作更改。这样,填报志愿的工作就完成了。

  填写考生志愿表的办法如下:

  志愿表设置

  内容和填报时间

  志愿设置

  文科、理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和第三批的高职(专科)均为“平行志愿”,即第一批、第二批中分别设置按字母A、B、C、D顺序排列的4个“平行志愿”院校志愿,在第三批次中设置按字母A、B、C、D、E、F、G、H顺序排列的8个“平行志愿”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接受该校未填专业调剂录取的选项。

  投档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进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也为“平行志愿”。第一批征求志愿设3个院校志愿,第二批征求志愿设6个院校志愿,第三批征求志愿院校数量不限。每所院校设置3个专业志愿。

  零志愿、提前批与艺体类,不设置“平行志愿”,仍按原志愿设置办法填报。根据教育部规定,填报艺体类院校(专业)志愿,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志愿。

  填报时间及内容

  第一次填报时间:5月5日至15日,也就是考前填报。

  填报内容:

  (1)零志愿: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单独设置一张志愿表);

  (2)艺术类本科专业、体育类本科专业;

  (3)被列入提前批招生的本科院校志愿(含公安、军事院校专科志愿);

  (4)本科第一批院校,可填报4所“平行”的院校志愿;

  (5)本科第二批院校,可填报4所“平行”的院校志愿。

  注:(2)、(3)不可兼报。

  第二次填报时间:7月下旬,填报除公安、军事院校专科志愿以外的全部高职(专科)志愿。

  填报内容:

  (1)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志愿;

  (2)被列为高职(专科)提前批招生的院校志愿;

  (3)第三批的高职(专科)可填报平行的8所院校志愿。

  注:(1)、(2)不可兼报。

  在每所院校志愿中均设6个专业志愿,一个“愿否调剂”栏和一个“愿否走读”栏。“愿否调剂”是指考生若未被这所学校填报的专业录取,是否愿意接受该校其他未填报专业的调剂录取。调剂录取分成5档,填写“1”表示全愿意;“2”表示全不愿意;“3”表示除中外合作专业(收费高的专业)外其他的都愿意;“4”表示除医科外其他的都愿意;“5”表示除农科外其他愿意(注:3、4、5可以并列填写,只填数字,不填数字以外的其他符号)。空白不填的,作全不愿意调剂处理,录取时一律不予调剂。凡填写的,录取时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科目组设置

  2009年本市高考分文史类和理工类,共设6个科目组。

  文史类:

  第1科目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能力测试(适合文科)、政治;

  第2科目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能力测试(适合文科)、历史;

  第3科目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能力测试(适合文科)、地理。

  理工类:

  第4科目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能力测试(适合理科)、物理;

  第5科目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能力测试(适合理科)、化学;

  第6科目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能力测试(适合理科)、生物。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综合考虑自己的学习基础、爱好及特长等因素,根据公布的招生院校、专业招生计划及招收科目组和本人报名参加考试的科目组,填报院校、系(科)专业志愿。

  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能力测试4门以外的1门相关考试科目成绩按文史类和理工类在高考成绩公布时可能要分别作一定的调整,录取时文史类、理工类各相关科目组的考生将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