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大学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1-05-0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探索建立符合南大培养目标和要求的人才选拔综合评价体系,努力造就符合国家需要、推动科技进步、引领社会发展、适应国际竞争的未来栋梁人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021年南京大学继续以综合评价方式在江苏省招收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综合评价工作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符合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志存高远、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心健康,在地级市高考模拟考试中名列前茅或基础学科拔尖的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综合评价招生人数不超过150人,招生专业(类)和计划如下:

专业组

招生专业(类)

计划

选科要求

专业组1

经济管理试验班

7

首选科目历史

再选科目不限

人文科学试验班(人文艺术传播类)

7

社会科学试验班

6

专业组2

理科试验班类(匡亚明学院大理科班)

10

首选科目物理

再选科目化学

另一门不限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0

人工智能

10

软件工程

20

理科试验班类(地球科学与资源环境类)

30

理科试验班类(化学与生命科学类)

50

  注:软件工程专业第三、四学年学费为16000元/年·人。

  四、报名方法

  1.网上注册报名。即日起至2021年5月10日,考生登录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bm.chsi.com.cn/),选择“综合评价”进入注册页面,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其中,报考专业组1的考生须填3个不同的专业(类),报考专业组2的考生须填6个不同的专业(类)。未按要求填写或填写不完整的视为无效申请。

  2.上传报名材料(无需寄送纸质材料)。请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提交后不得修改。报名材料包括:

  (1)由报名系统生成,经考生本人、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的申请表扫描件(照片)。其中,申请表中个人照片为2021年高考报名证件照,附加要求所填信息必须与中学公示结果一致,且符合填写要求。

  (2)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的公示结果扫描件(照片)。所有考生名单、模考成绩均须中学审核,并按照附件表格格式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公示结束后与申请表一并上传。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公示结果的视为无效申请。

  (3)高中阶段获得的体现基础学科拔尖的赛事证书扫描件(照片)。论文和专利不作为报名和审核材料。

  (4)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

  3.考生须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报考产生不利影响的事实,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或毕业的,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我校对有效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为“通过”的考生获得测试资格。5月底,考生通过报名系统和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审核结果。

  2.打印准考证。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凭报名系统审核结果查询页面上的支付码完成交费,打印准考证。

  3.参加测试。6月13日,考生持准考证到我校仙林校区参加测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测试采用笔试,其中专业组1主要考查书面表达能力、综合素养和发展潜质;专业组2主要考查相关学科基础,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4.志愿确认与入选名单公示。6月17日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测试结果后,须在6月18日中午12:00前按照报名系统相关要求再次填报和确认专业志愿,该志愿即为南京大学综合评价高考志愿。我校将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录取。未按要求确认专业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综合评价入选资格。6月20日前,我校依据南大测试成绩分别按照不超过专业组1、2计划总数的4倍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六、录取办法

  1.入选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2021年江苏省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我校按照“高考成绩(折算成100分)×85%+南大测试成绩(折算成100分)×15%”计算控制线上考生综合评价成绩。

  2.我校依据综合评价成绩,分别按照专业组1、2计划总数划定录取资格线(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成绩、南大测试成绩、高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

  3.我校依据录取资格线上考生的高考成绩和确认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高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以综合评价成绩、南大测试成绩、高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

  4.我校综合评价在强基计划之后,提前批和专项计划之前完成录取。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招生类型的录取。

  七、其他

  1.我校测试方案可能因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出相应调整。

  2.我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综合评价测试资格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均进行公示。

  3.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邮箱qingfengnanda@nju.edu.cn。

  4.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综合评价招生事宜和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5.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时间提醒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10日

  审核结果查询时间:5月底

  南大测试时间:6月13日

  测试结果查询时间:6月17日

  志愿确认截止时间:6月18日中午12:00

  入选名单公布时间:6月20日前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du.cn

  电子邮箱:bkzs@nju.edu.cn

  微信公众号:ndzsx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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