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专业:研究市场经济秩序规范

2012-05-21 来源:高考网

  经济法学从字面上不难理解,就是研究经济学知识规律的学科。那么这个学科具体包含了哪些内容,它的作用又有哪些呢?华东政法大学的经济法学专业被确定为上海市第二期和第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为此,记者采访了该校经济法学院院长吴弘教授,请他将对经济法学专业做详细的解读。

  发展迅速任重道远

  吴弘介绍,经济法学是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伴随着工业大生产出现的。我国是在改革开放以后才正式提出了经济法这一概念。从立法到完善,虽然发展时间不长,但是发展的速度非常快,和我们国家发展经济建设同步。“我们国家目前经济法法律条文虽已形成,但是法制建设和完善还任重道远。”吴教授坦言。

  吴弘介绍,目前我国经济法由五方面组成。这五部分为国家的宏观调控相关法律(预算、计划、税收、利率等)、市场秩序相关法律(反垄断、侵犯消费者权益、食品安全等)、国有经济相关法律(政府的投资、经营和保护等)、涉外经济法案(外商投资和外贸等)和市场监管法(金融市场、房地产市场等)。

  培养社会所需人才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学专业在课程设置上充分发挥了自身的专业优势,以教育部规定的主干课程为基础,形成了经济法为主,商法学、环境法学等多学科特色的课程体系。学校还对经济法和商法课程进行了适当细化,开设了竞争法、财税法、金融法、银行法、证券期货法、票据法等课程。

  “我们课程的设置是和地缘优势紧密相联的,我们所要培养的人才也是和市场需求息息相关的。”吴弘教授说,该学院就是要为第一线培养法务人才,他们具备“三懂”(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人才知识结构。

  据了解,学院通过该校商学院开设的大量经济学方面的课程,使学生能掌握适合其需要的经济知识。 学院同时还推行了双语教学,本科阶段共开设了9门双语课程,占任选课程总数的41%。学院重点建设的课程体系也与上海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经济法学院教师在大力进行法学专业学术研究的同时,还积极开展教学方式改革的研究探索,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陈少英教授将课程教学与举办学术论坛和沙龙相结合,将课堂教学与课外研讨活动相结合,将知识教授与案例讨论相结合,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

  此外,学院建立了“本科生导师制”,在本科生们参与学校创新课题投标过程及中标之后的研究中,导师们会给予他们直接的辅导和帮助。该院学生在2012年相关专业学术期刊论文发表量位居全国第一。

  教学实践提升能力

  “教学实践环节是我们学院教学课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学院一贯重视学生的实践活动和实践基地建设。”吴弘教授介绍说,学院在相关课程中加强了案例讨论、旁听、模拟审判、实际部门专家讲座等实践过程。

  在课余时间,学院组织并指导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模拟拍卖、招投标和证券交易等专业实践活动。“这有助于学生毕业后能更快地熟悉和适应工作的环境。”吴弘教授补充说,学校和学院提供的大量金融机构和中外企业见习和实习机会,能使学生得到锻炼。

  近几年,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专业毕业生就业率为百分之百。据学院调查统计,除部分毕业生选择就读研究生外,其余毕业生主要的去向为中资企业和国家机关。

  为了衔接研究生培养和本科生教育,学院成立了青年经济法研究会,将研究生纳入本科生导师制工作体系,遴选优秀的研究生参与本科生的学术讲座、论文指导和学术沙龙等活动。

  重点建设成果颇丰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专业早在1997年和2002年两次被确定为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建设项目,2005年和2008年又被确定为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在建设重点学科的这十多年里,学院取得了不少成绩。

  学院在课题研究和人才引进上投入颇多,目前学院专业教师共35人,博士生导师5人,45岁以下教师都拥有博士学历。近几年,学院教师出版专著、译著80余部,发表论文400多篇,已经完成及正在进行的课题有160余项,获得各种科研奖励50余项,其中省部级以上的就有20多项。

  学院每年举行国际国内的学术会议达十多个,其中有些会议会邀请一些研究生和本科学参与。“我们的学术会议研讨的都是当下的市场前沿问题和热点问题,如票据法的修订和信托法的修订等。”吴弘教授说。

  为配合重点学科建设,学院成立了经济法研究中心、商法研究中心、税法研究中心和日本法研究中心等。2008年3月,经济法律研究院正式设立。学院同时与国外多所大学建立密切友好的学术交流关系,经常举办相关学术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