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政法学院春季招生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公示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66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沪教委基〔2015〕30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7]73号)等文件精神和《上海政法学院2018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的规定,确定我校2018年春季招生预录取分数线和候补资格分数线如下: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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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录取资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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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补资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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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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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87分
(同分情况下,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分为3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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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7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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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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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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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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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我校2018年春季招生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15日至3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1-39225351、39225175。
录取确认或候补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3月22日上午8:30—11:30,考生持“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我校主教学楼C座105室进行录取确认和候补资格确认,逾时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我校查验预录取考生、候补资格考生有关证件,收取录取考生成绩单原件,向确认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在确认候补资格考生的成绩单原件上盖章。
2、3月22日下午在有计划缺额的情况下预录取候补资格考生;3月23日上午8:30——11:30被预录取候补录取资格考生持“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我校主教学楼C座105室进行录取确认,我校向确认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逾时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确认地点:上海政法学院主教学楼C座105室
附:上海政法学院2018年春季招生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
上海政法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上海政法学院2018年春季招生
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专业预录取考生名单 (以高考报名号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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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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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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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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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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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淇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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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0104008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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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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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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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010400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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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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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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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011000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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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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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思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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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011000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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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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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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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0110005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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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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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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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01130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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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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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轶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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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0115007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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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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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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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0115007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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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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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沁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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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011500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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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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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欣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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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0115010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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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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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2018年春季招生
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专业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以候补录取排名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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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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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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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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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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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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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0106002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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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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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补第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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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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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010400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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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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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补第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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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盈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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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0106009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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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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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补第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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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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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010601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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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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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补第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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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子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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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0104007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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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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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补第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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