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政法学院春季招生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公示

2018-03-15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66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沪教委基〔2015〕30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7]73号)等文件精神和《上海政法学院2018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的规定,确定我校2018年春季招生预录取分数线和候补资格分数线如下:

 专业
预录取资格线
候补资格分数线
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466.87
(同分情况下,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分为340分)
460.73
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
461.40
454.20

  现将我校2018年春季招生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15日至3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1-39225351、39225175。
  录取确认或候补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3月22日上午8:30—11:30,考生持“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我校主教学楼C座105室进行录取确认和候补资格确认,逾时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我校查验预录取考生、候补资格考生有关证件,收取录取考生成绩单原件,向确认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在确认候补资格考生的成绩单原件上盖章。
  2、3月22日下午在有计划缺额的情况下预录取候补资格考生;3月23日上午8:30——11:30被预录取候补录取资格考生持“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我校主教学楼C座105室进行录取确认,我校向确认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逾时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确认地点:上海政法学院主教学楼C座105室
  附:上海政法学院2018年春季招生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
  上海政法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上海政法学院2018年春季招生
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专业预录取考生名单
(以高考报名号为序)
姓名
高考报名号
专业
备注
邓淇予
18310104008241
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姜怡婷
18310104009815
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景晔
18310110003704
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沈思贤
18310110004185
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张颖
18310110005378
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张天逸
18310113004500
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王轶凡
18310115007491
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左钰
18310115007940
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张沁怡
18310115008031
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邵欣瑜
18310115010460
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上海政法学院2018年春季招生
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专业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以候补录取排名为序)
姓名
高考报名号
专业
备注
张灿
18310106002070
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候补第1
李蒙
18310104005420
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候补第2
朱盈舟
18310106009156
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候补第3
龚佳怡
18310106010078
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候补第4
章子鉴
18310104007071
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候补第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