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春季高考)

2014-02-28 来源:

  一、学校全称: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505号

  三、层次:□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总招生计划数:88名。(详见附表)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不限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执行。

  九、录取规则

  1、考生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学校不另行组织加试。

  2、对考生中符合本市规定的各类政策性加分对象,按市教委有关规定执行。

  3、根据市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分(包括政策加分),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全录。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2500元(四人间)(沪价行【2003】第56号、沪财预【2003】第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021-68021818、68020551、68020632 、68020939(传真)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021-68025976

  十四、学校网址:http://www.sicfl.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帮困基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1、2014年春季高考录取新生报到后,于当年秋季入学。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不符合入学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春季招生录取资格。

  3、所有新生一律住读。

  4、2014年春季招生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市教委公布为准,各招生专业简介可登陆我校网站www.sicfl.edu.cn查询。

2014年春季招生专业、计划数一览表

(适用于本市参加春季高考的高中阶段毕业生

招生代码

专业名称

类别

专业代码

招生计划数(人)

测试科目

备注

01

应用英语

文科类

660102

10

语文、数学、外语

(市统一考试)

 

02

应用德语

文科类

660105

8

 

03

应用法语

文科类

660106

8

04

应用日语

文科类

660103

8

 

05

应用韩语

文科类

660107

8

06

法律事务

文科类

690104

7

07

新闻采编与制作

文科类

670308

8

08

物流管理

文科类

620505

8

09

会计

文科类

620203

8

10

电子商务

工科类

620405

7

11

机电一体化技术

工科类

580201

8

 

合计计划数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