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建桥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16-11-11

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春季招生
一、学校全称
上海建桥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沪城环路1111号
 
三、层次
R本科
四、办学类型
R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R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
说明
专业志愿代码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校测内容
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应用)
40
面试
02
网络工程(日语)
60
面试
03
汽车服务工程(汽车经济工程)
30
面试
04
英语(国际商务)
55
面试
05
工程管理(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35
面试
06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航空机械维修中美合作)
60
面试
07
日语
30
面试
 
合计
310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网络工程(日语)、日语专业教学语种为日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应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航空机械维修中美合作)、英语(国际商务)、工程管理(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教学语种为英语;汽车服务工程(汽车经济工程)专业教学语种为德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一)报名要求
报名要求根据市教委《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试点方案》执行。
(二)录取办法
(1)考生2017年上海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成绩总分必须达到本市划定的本科录取最低资格线和我校公布的面试资格线。
(2)我校确定面试人数比例按市教委文件规定执行,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3倍。
(3)2017年上海春季高考统一文化考试成绩的满分为450分。学校组织各专业面试的满分为150分,录取合成分计算办法:录取合成分=文化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录取合成分的总分为600分。
(4)录取时,上海市教委公布认可的各项加分计入录取合成分,按加分后成绩排序,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候补录取资格考生公示数的比例最大不超过学校公布计划数的50%。同分时,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者。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自主确定学校各招生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学校不降低招生录取标准。
(5)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无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6)学校组织面试的内容及占面试成绩权重比例:j综合素质(含高中学生综合评价信息)占40%;k专业素养占30%;l沟通交流能力占30%。无高中学生综合评价信息的考生请于2017年3月1日前向学校招办提供各类技能、特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中阶段区级(含区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加分政策
综合加分政策按《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执行。
(四)其他说明
按市教委文件规定,应届高三学生须取得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7门科目合格性考试的全部合格成绩,才能按要求报名参加春季高考。未能达到上述要求的应届高三学生可参加春季高考预报名和考试,若被我校预录取,还须在2017年4月的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中补齐合格成绩,才能最终被我校录取;如仍未能取得合格成绩,则取消春考预录取资格,满足秋考报名条件的考生仍可参加2017年秋考。对应的招生计划用于秋季招生,不在春招中继续补录。
我校春季招生预录取考生和候补录取资格考生的名单公示后,考生须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录取。
学校公示的被最终确认为预录取的考生,无论是否与高校进行录取确认,一律不得参加当年秋季高考。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按学分制收费。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航空机械维修中美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45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工程管理(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23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3600元/学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建桥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建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8130020、68130021、58137880。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58139599。
十四、网址
http://www.gench.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奖学金重奖品学兼优的学生。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学校资助政策具体条例见《上海建桥学院学生手册》。
十六、其他须知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凡符合《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中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二)报名办法及时间
2017年春季高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2日13:00—11月24日13:00
(网址:www.shmeea.com.cn或www.shmeea.edu.cn)
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2016年11月28日-29日9:00-11:00,13:00-15:00。考生在网上报名后须带好相关材料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其中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到学籍学校办理,本市户籍的高中阶段历届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前往户籍所在地(在职职工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信息确认手续,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高中阶段历届毕业生考生前往暂住地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信息确认手续。
(三)志愿填报
考生于2016年11月22- 24日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网上填报志愿,每名考生可填报2个志愿,可以是同一所学校的2个专业,也可以是不同学校的各1个专业。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1)文化考试日期:2016年1月7日-9日举行全市统一文化考试。
(2)面试日期(院校自主测试):2017年3月4-5日,详见考生准考证。
(五)档案管理
新生纸质档案正式开学时由考生自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