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电力学院春季招生录取规则

2014-11-19 来源:

  学校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择优录取。

  1.投档:在考生统一考试成绩总分达到上海市划定的本科录取最低资格线和学校公布的自主测试资格线以上且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学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80%的比例发放自主测试通知。

  我校招生条件为: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中英语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报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中物理等第需达到B及以上。

  学校在发放自主测试通知时,如遇统一文化考试成绩相同,英语专业按外语、语文、数学顺序从高分至低分择优;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按数学、外语、语文顺序从高分至低分择优。

  2.自主测试:进入学校自主测试环节的考生,须在2015年2月14日-15日按时参加我校的自主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shiep.edu.cn。

  3.录取:学校将按照考生总成绩(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学校自主测试成绩),依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学校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于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学校自主测试成绩、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英语专业同分排序的科目顺序依次为外语、语文、数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同分排序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

  4.公示:学校除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外,还将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0%比例公布候补录取资格考生名单。

  5.确认:预录取考生和候补录取资格考生需到我校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愿放弃相关资格。如预录取名单中出现考生放弃预录取资格,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从已确认候补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中进行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