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金融学院春季招生录取规则

2014-11-19 来源:

  1、以考生统一文化考试科目成绩(满分400分)+院校自主测试成绩(满分200分)合成成绩作为考生最终总成绩,并依照考生总成绩作为录取依据进行成绩排名(同分条件下,优先参考文化考试科目成绩)。

  2、录取时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参照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我校公布招生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

  3、学校将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公布两份合格考生名单。

  预录取名单:总成绩排名前50位(待考生确认后即行生效)。

  (确认时间:2015年3月1日上午9:00—12:00,过时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候补资格考生名单:该名单考生位次在第51—75位。该名单考生需根据我校预录取考生确认后有缺额情况方可进行顺延替补。顺延替补数为实际确认后计划缺额数。如候补考生名单仍无法完成50名招生计划的,我校不再进行补录,缺额计划将转入我校秋季招生额度。

  (候补确认时间:2015年3月1日下午14:30--15:30,过时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预录取资格确认地址:浦东上川路995号试验中心211房间。

  特别提醒:如考生后四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不全者或含等第F者均将取消录取资格。